广州日报深圳讯(记者王纳通讯员孟广军) 今年10月19日,在陕西渭南一处阴暗潮湿的低矮楼群间,景某某提着买好的菜朝家里走去。就在这时,有人喊了他一声,他一边答应着一边转身看,几名身穿制服的检察官出现在他面前。啪的一声,菜兜子掉到了地上,景某某喃喃地说:“你们终于找到我了。” 昨日,深圳市检察院公布了近期国际追逃的成果。数据显示,自2015年初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至今,深圳检察机关已经成功抓获和劝返了29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潜逃11人,境内潜逃18人,潜逃时间最长达19年。 大数据人脸识别助追逃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检察机关追逃追赃的手法也越来越与时俱进了。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办案人员针对每名在逃人员量身打造追逃方案,通过高科技、大数据进行追逃。 2000年,景某某因涉嫌受贿100多万元,在接受调查时借口上洗手间翻墙逃跑,从此下落不明。其妻子只好登报离婚。16年来,景某某隐姓埋名,在陕西渭南开了一家小照相馆为生。2016年10月,照相馆的相机坏了,他上淘宝网购买零件时,留下了真实姓名和地址。公安机关在海量信息中捕捉到了这条记录,提供给了深圳检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连夜赶往渭南,将其抓获。此时,景某某坦承犯罪事实。 1998年,孙某胜涉嫌挪用公款500多万元并携款潜逃。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的侦查人员经过千辛万苦的调查,掌握了他家属曾到新加坡往返、其一寸黑白照片、有老同事在深圳等信息。2016年9月29日,广州白云机场警方发现一个叫孙某龙的男子正在办理前往新加坡的登机手续。虽然其姓名不相符,但是通过“人脸识别比对系统”分析,其脸孔和黑白照片的相似度达65%。检察人员迅速联系那位老同事,通过照片确认其就是孙某胜,从而将孙某胜成功抓获。 追讨同时保障非公经济 在追逃同时,深圳检察机关坚持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慎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 2001年,深圳某银行经理冯某某涉嫌挪用公款后潜逃。15年过去了,如今,他在安徽省经营了一家高科技环保公司,不但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而且正准备在证券市场新三板挂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检察人员在合肥新桥机场将其抓获固定证据后,对其做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冯某某在解除网上追逃手续后,他放下了思想包袱,一边正常洽谈生意,一边配合检方调查,到深圳签署完项目协议书,就去检察机关报到。目前,该案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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