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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4年无钱医 法院跨省追回赔偿款

2016-12-22 09:19:27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虎门镇一名汽车维修工人小王4年前工作时意外受伤,负事故赔偿责任的货车司机和车主拒绝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一拖再拖。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的执行干警经多方寻找执行线索,跨省执行,历经曲折,终于帮小王追回14万多元的赔偿款,并帮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万多元,合计17万多元,为小王的后续治疗解了燃眉之急。

赔偿义务人不履行判决

来自河南的老王在S358省道虎门镇怀德路口路段附近开了一家油泵维修店,儿子小王在店里工作。2012年7月的一天,还未满18周岁的小王在修理一辆中型厢式货车时,因车头突然掉下而受伤,小王颅脑重型损伤。

为了追索赔偿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小王先后打了两宗官司。2013年,东莞法院经过审理,先后对两宗官司作出判决,认定货车司机庞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判令庞某赔偿小王共近40万元,货车的实际支配人王某学、登记车主深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上述两宗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上述赔偿义务人并未主动履行。急需治疗费用的小王无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上述深圳市的这家物流公司已经倒闭,法院拍卖了公司的车辆,得款8860元,并扣划了王某学的存款3674元。此外,庞某亲戚代庞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8万元,小王同意不再追究庞某的责任。但执行款只到位9万多元,对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小王来说,这笔钱只是杯水车薪。

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今年1月和8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委托王某学老家的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调查王某学的财产情况,但当地法院未发现王某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小王家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王某学在老家新建了一幢房产,法院于是派执行干警远赴安徽调查,但经核实,上述房产不在王某学名下,执行又陷入了困境。

负责执行此案的林立兴法官没有放弃,林法官请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协助寻找王某学的下落,并帮助做他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周折后,法院终于联系上王某学。

小王父亲和王某学经过协商,考虑到王某学现在经济也比较困难,没有多少财产,而且小王急需用钱医治,同意由王某学一次性再支付5万元了结此执行案件,小王放弃追究剩余执行款。加上此前的9万多元,最终,法院帮小王追到了14万多元的执行款,并另外帮小王申请到了2.6万多元的司法救助金。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执行案终于执行完结。

法官建议

务工者最好买保险

负责执行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副庭长林立兴法官称,在这宗执行案中,一个被执行人即登记车主物流公司倒闭,另一个被执行人实际车主经济困难,而且一度找不到人,法院为了这个案件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跨省千里执行。就案件本身而言,总的执行效果不算十分理想,但法院确实在现有条件下尽了最大努力。

此外,本案中,受害人小王的医疗费严重不足,除了侵权者没有及时和足额支付赔偿外,也与小王父亲没有为小王购买社会保险、小王自身也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有关。务工的意外风险难以预测,建议劳动者一定要购买社会保险,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以提高健康风险抗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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