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12月16日电 (王艳龙 李梦迪)记者16日从云南大学获悉,由该校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正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印度、斯里兰卡等14个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人士共聚一堂,研讨中国与南亚国家在立法司法实践、法治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参会者围绕“加强法治联动共建‘一带一路’”主题,就中国与南亚国家的宪法暨法律体系比较研究、基础产业投融资法治合作、贸易投资发展共识与合作、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和法律、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服务等议题进行研讨。马尔代夫最高法院大法官阿达姆·穆罕默德·阿卜杜拉、马尔代夫总检察长阿依莎特·比沙姆、尼泊尔总检察长拉曼·库马尔·施雷斯塔、印度律师协会候任主席普利桑特·库玛尔等出席论坛并分别致辞或作主旨演讲。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文佚认为,南亚国家在政治上与中国有着长期的友好关系,在经济上与中国存在明显的互补性。“一带一路”构想使中国和南亚国家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一带一路”构想需要法治保障,需要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设中更加主动的作为,需要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携手合作。 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唯真律师事务所东南亚法律中心主任何锡峰表示,云南省正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该省一些律师事务所已率先到东南亚和南亚国家设立分支机构。这些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纷繁复杂的涉外案件挑战。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15日的开幕式上致辞称,中国愿与南亚国家坚持开放包容、互学互鉴的理念,共同推动各国法治发展进程,建立法治共识机制。用法治共识凝聚合作共识,用法治互信增进政治互信,用法治方式弥合分歧,用法治方式设定权利和义务,用法治方式预防和解决纠纷,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为法治合作之路、法治文明互鉴之路。 他表示,中国与南亚各国法学法律界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全面拓展在立法司法实践、法治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为中国和南亚各国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论坛结束后,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首期研修班将在云南大学开班,来自南亚各国的23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等将参加研修班学习。 2015年,中国与南亚国家法学法律界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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