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制定谈话函询工作规程 用好"第一种形态"
2016-12-16 07:21:1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周冬 |
分享到:
|
中国工商银行注重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近期,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积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了抓教育、常提示、重审查、严执纪等四方面工作措施,明确了在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任务中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并提出了责任追究机制,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作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内容,工商银行还配套制定印发了《谈话函询工作规程》。明确了谈话函询的工作原则,细化了谈话函询适用范围,规范了工作程序和步骤。《工作规程》要求函询件同时抄送所在机构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被谈话函询人签署《本人承诺书》,并加大对谈话函询件的复核力度,为实践“第一种形态”提供了有力抓手。 工商银行将以《指导意见》为基础,《工作规程》为指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将遵纪守规形成行动自觉。通过抓早抓小、抓常抓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中国工商银行纪委) |
相关阅读:
- [ 03-02]《幼儿园工作规程》1日起实施 严禁虐待、体罚幼儿等行为
- [ 03-01]教育部就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答记者问
- [ 10-20]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 [ 10-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 [ 01-03]证监会修订并购重组委工作规程 增补委员回避情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