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记者 景远)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印发专门文件,就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提出14条指导意见。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政策相关情况。
2016年12月8日上午,国新办就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指导意见举行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来源:中国网 摄影:宗超)
中办国办发文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
自1996年10月启动至今,我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已开展20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确保西部地区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表示,《指导意见》是贯彻党中央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一个重要遵循,也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开展20年后中办、国办首次印发专门文件推动这项工作。
《指导意见》四大亮点 权威解读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指导意见》总共四章14条,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对关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阐述。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司长李春光指出,《指导意见》的亮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主题鲜明。指导意见通篇贯彻了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都要聚焦脱贫攻坚,坚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要求。
二是任务明确。围绕开展产业合作、组织劳务协作、加强人才支援、加大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参与五个方面开展具体的东西帮扶,这五个措施都要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是重点突出。《指导意见》按照中央要求调整结对关系,一个是突出对民族地区、贫困程度深的难点地区的支持,将京津冀纳入扶贫协作体系。携手奔小康行动也聚焦到县和县的帮扶,县县结对,加强帮扶。
四是保障有力。要求帮扶双方的主要领导亲自关心、亲自部署,每年要到扶贫协作地区互动,共同研究东西部扶贫协作规划。同时,建立了考核制度、督查巡查制度,东西部扶贫协作已经纳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范围。
11月8日下午,国务院扶贫办召开协调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进一步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图为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图片来源:国务院扶贫办网站)
国务院扶贫办六项要求 真抓实干
政策给力,重在落实。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国务院扶贫办已于11月8日召开协调推进会,召集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9个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的东部省(市),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
洪天云主持会议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开拓东西部扶贫协作“优势互补、长期合作、聚焦扶贫、实现共赢”的新局面;二是抓紧开展工作对接,拓展帮扶领域和范围,抓紧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细化帮扶举措,尽早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组织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进一步补充完善东西部县(市、区)结对关系;四是抓紧科学编制“十三五”扶贫协作规划,加强帮扶资源整合,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五是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基础材料和数据台账,为明年将开展的督查巡查和考核工作做好准备;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健全和完善东西扶贫协作的规章制度,建立高层联系会议制度。
洪天云强调,西部地区要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整合用好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各类帮扶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帮扶合力。东部地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情实意、真金白银、真抓实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各地扶贫、协作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