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首次发文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 四大亮点 如何落实?
2016-12-09 13:31: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晨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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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记者 景远)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印发专门文件,就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提出14条指导意见。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政策相关情况。 2016年12月8日上午,国新办就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指导意见举行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来源:中国网 摄影:宗超) 中办国办发文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 自1996年10月启动至今,我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已开展20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确保西部地区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表示,《指导意见》是贯彻党中央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一个重要遵循,也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开展20年后中办、国办首次印发专门文件推动这项工作。 《指导意见》四大亮点 权威解读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指导意见》总共四章14条,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对关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阐述。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司长李春光指出,《指导意见》的亮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主题鲜明。指导意见通篇贯彻了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都要聚焦脱贫攻坚,坚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要求。 二是任务明确。围绕开展产业合作、组织劳务协作、加强人才支援、加大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参与五个方面开展具体的东西帮扶,这五个措施都要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是重点突出。《指导意见》按照中央要求调整结对关系,一个是突出对民族地区、贫困程度深的难点地区的支持,将京津冀纳入扶贫协作体系。携手奔小康行动也聚焦到县和县的帮扶,县县结对,加强帮扶。 四是保障有力。要求帮扶双方的主要领导亲自关心、亲自部署,每年要到扶贫协作地区互动,共同研究东西部扶贫协作规划。同时,建立了考核制度、督查巡查制度,东西部扶贫协作已经纳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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