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妇联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女性自觉维权

2016-12-06 15:35:09 叶晓彦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今天上午,市妇联等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发布了13个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的典型案例。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市区两级法院已经建立起妇女维权合议庭104个,建立妇女维权通道20个,帮助妇女维护权益。

近年来孕期遭辞退、家暴、儿童遭性侵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市妇联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联合征集典型案件,集合成册,向妇女儿童群体发放。13个典型案例包括怀孕两个月被公司通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生育津贴与工资标准存在差额、遭遇家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离婚后妻子要求丈夫支付预期所需医药费等。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妇联系统接收到的投诉案例当中,关于产假与生育津贴的投诉比较多。“有些女员工的工资比较高,但公司按照平均工资来发放生育津贴,无形中拉低了津贴的数额,按照规定应当由公司补齐,但很多企业不了了之。”随着 “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女性生育与就业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这就要求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做好女性劳动就业权益的保障工作,女性尤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典型案例发布将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本市司法机关、执法单位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记者 叶晓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