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习近平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

2016-12-04 15:37:44 习近平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习近平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

值此纪念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之际,各国代表齐聚北京,出席以“共享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这对促进国际人权合作、推进各国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研讨会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多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保障了人民发展权益,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着力推进包容性发展,努力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创造条件和机会。

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中国人民生活将更加幸福,中国人民权利将得到更充分保障,中国将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30年前,经过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多国共同努力,联合国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希望国际社会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新起点,努力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实现各国共同发展。希望各位嘉宾深入探讨交流,发表真知灼见,为促进各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贡献智慧和力量。

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