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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学校上课期间私闯宿舍 撬锁收缴“热得快”

2016-12-03 16:04:50 黄思农 熊锋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虹虹   我来说两句

中国江西网讯见习记者黄思农、实习生熊锋报道:12月2日,有多名网友微博爆料,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在学生上课期间私自进入寝室收缴大功率电器,“强行收缴”违规电器,引来在校学生的不满,纷纷指责学校这种“强盗”行为。

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被“洗劫”

“今日早晨,刚回到寝室时,我直接懵了,整个寝室跟遭了贼一样,衣服直接散落在地上,收吹风机、热水壶和电饭煲我无话可说,为什么把我的插线板和手机充电器也没收了。”该校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的黄同学忿忿不平地说道。

沈同学告诉记者,他的一个电饭煲被收走了,楼里许多同学,都有着和他一样的遭遇。事实上,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本是学生守则中明令禁止,宿管人员将其没收也无可厚非,然而管理方式如此粗暴无理,不做提前通知就如此“私闯”,一位学生在本校论坛中发帖质疑:“那些东西属于私人财产,他们一声不吭就收走,连个说法都不给。如果丢了其他东西怎么办?被没收的东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要的回来?我本来还可以给其他在外面租房的同学使用。”

学生对学校行为感到愤怒 引网友热议

当这件事在微博爆出后,不少网友对此事展开热议。网友“豆芽儿咯”评论道:“趁着学生上课去学生寝室撬锁,各种翻箱倒柜,学生活该没隐私吗?”网友“生活永远让人无法回忆1”评论说:“学校条件好的话谁会自己买,最基本的热水都不能随便用,学生还要买电水壶,这难道是学生的问题吗?”

今日,记者电话连线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宿管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是在接到了学校的指示后才展开大功率电器检查,但当记者问到采取何种方式没收时,对方便含糊其辞。

学校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太金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校如此行为,侵犯了学生财产所有权和隐私权,特别是女生生宿舍相对于男同学来讲有更多隐私,在没有经过学生同意和在场监督的情况下,对学生宿舍进行“搜查”,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学生物品遭到损毁,那么学校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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