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科级干部的受贿清单: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借机敛财
2016-11-29 07:11: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李霖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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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乏有效配合互动 一位参与侦办安晓桢案的河北政法系统人士认为,申请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本要经过层层把关审核,县、市两级走了过场,而省级部门多通过书面材料来审核,更不容易发现问题,再往上到国家部委,派临时聘请的专家组复核,由于很多人不需要承担复核失实的后果,所以很难起到监管效果。 除安晓桢案外,全国各地近年来都查处了一批骗取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的案例。河南省工信厅产业处原处长姚中民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收受他人贿赂,导致涉案单位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4000余万元。兰州一家公司负责人伪造相关公文,违规申报获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补资金572万元,为使该申请能顺利通过,这家公司向甘肃省工信委某领导行贿80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补资金的申报需经工信局等部门评审,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核查发放。多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流程一般是:省里开会给市里布置相关工作,市里再给各县布置工作,由县一级工信局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县里审核后交由市工信局,市里审核后再往省里报。但实际上,部分环节并未得到有效把关。 企业首先虚报,而当地县、市级的工作人员在最初审核环节不认真核对。安晓桢承认,有些审核要求必须到现场,但并没有亲自去,有的到现场了也是走马观花看一下。“从工作时间安排和人员配备上也不具备对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的条件。” 在随后的部分环节中,一些复核检验过程也存在漏洞。据当时分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石家庄市工信局一位副局长证实,工信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要件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查验,运行处审核后交给局领导,“但实践中是否对申报企业都进行了现场查验我说不准。”虽然验收审核栏意见表中有石家庄工信局负责人的签名,但这位副局长表示签名是找别人代签的。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经过县、市、省、国家四级验收审核以及国家审计署审计,均未发现造假问题,各级部门均有审核职责,却都未能发现问题,这说明不是安晓桢个人玩忽职守造成的。”安晓桢的辩护律师认为。 一位曾参与过某省淘汰落后产能审核的专家表示,许多落后产能是当地政府的重要税源,无论采取什么鼓励政策去淘汰,都是在拿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对奖补政策的落实就疏于研究和监管。 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涉及发改、工信、能源、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但实践中相关单位并未真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目前,各相关部门虽然都有监管职责,但缺乏有效配合互动,形不成合力,客观上造成工信局独家审核。”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据记者了解,按照目前有关规定,现场验收的只是“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实际上,奖补资金发放分申报、发放、发放后使用三个阶段。仅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淘汰情况现场验收,客观上对其他环节采取了放任的做法,必然留下监管上的漏洞。 完善全链条监管模式 多名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屡被骗取,究其根本,一方面是源于地方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漠视,缺乏动力疏于监管,另一方面源于奖补资金发放后的监督环节存在漏洞。要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建议从三个方面完善监管制度。 ——应建立起责任明晰、相互制约、多方互动的监管机制。建议在明确政府督促、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吸纳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共同担负起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堵住漏洞。 ——对申报淘汰项目和奖补资金发放的评审和核查要更加严密,更加公开,彻底规范。建议采用分段评审,逐级核查的方式。从评审手段上,把公开听证、现场核实、媒体公开作为硬性规定,增加申报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在资金使用核查方面,应规定县、市两级财政分别核查,杜绝截留、挪用现象,保证奖补资金“财”尽其用。 ——相关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廉洁从政教育。职能部门要把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尤其在淘汰落后产能期间,要在适当机会邀请检察院、纪检委开展专题教育。检察院预防科要把奖补资金发放作为重大项目,跟踪预防,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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