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一张彩票两个中奖者 这1400万元大奖到底归谁

2016-11-17 08:16:12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孙先生在微信里叫彩票店老板小徐帮他买组号码应先生也拿了220元钱,叫小徐同样号码也来一组好运气从天而降,可小徐只出了一张票,忘打了第二张。

重新营业的彩票店

委托彩票店老板代买彩票,谁知中了1400万大奖。但想拿彩票时,却发现老板联系不上了,连彩票店都关门了。再一打听,中奖的彩票到了老板朋友的手上。

老板拿了彩票跑路了?还是找托想吞了大奖?1400万大奖最终归了谁?

15日,记者来到了嵊州这家小小的彩票店。11月10日,关门5天后,彩票店重新营业。经过这场大奖风波,90后老板小徐有些疲惫,他说:“如果体彩店停掉了,可能这一辈子都说不清了,但我愿意站出来应对这场危机。”

中了1400多万元

彩票却拿不到手

事情要从11月5日说起。

嵊州老彩民孙先生长期跟着一组彩票,每周花218元跟注109张彩票。有时候自己没空,他会委托附近体彩站代买。11月5日,孙先生微信委托小徐代买出票。小徐今年23岁,这家体彩站他刚开了两个月。

当晚超级大乐透开奖,孙先生购买的彩票号码有2注中了一等奖,每注奖金为7114758元。这样算起来,孙先生中了1400多万元。

孙先生兴奋极了,马上电话联系小徐。小徐也确认了孙先生彩票中奖的事。谁知这个电话打完后,小徐就联系不上了,店也关了。

眼看着就要开始兑奖,彩票却拿不到,孙先生急坏了。

彩票只有一张

中奖者却有两个

中了大奖的彩票在小徐的朋友应先生手上,这是怎么回事呢?

以下是小徐的自述:

11月3日上午,应先生来我店里。他以前只买过刮刮乐,这次问我大乐透怎么买。我推荐他买一组孙先生经常跟注的号码。晚上我们一起看电视,到了11月4日凌晨两点左右,他交给我220元买彩票。但当时彩票机已经关了,我就告诉他第二天再帮他把彩票打出来。可要命的是,我后来忘记了。

到了11月5日,我像以前一样在微信里问孙先生,要不要把他一直跟的彩票打出来。孙先生说可以,我就帮他把票打出来了。

当晚开奖后,孙先生打电话给我,我也非常兴奋。但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自己只出了一组彩票。

我有点慌,因为这毕竟是一千多万元,我们普通人一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中奖彩票给谁呢?应先生跟小徐说,自己跟过注并且现场付了钱,因此彩票属于他。于是,小徐当晚便把彩票交给了应先生。

彩票到底该归谁

店老板他们问了7个律师

小徐说他后来发现店门口围了二十多个人,心里发慌,便关了手机,店也关了。

这边,急得上火的孙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1月7日,应先生拿着彩票去兑奖时,发现已经被冻结了。

对于大奖的归属,两人开始谈判协商。

小徐也向我们澄清,一直在跟两位彩票买家协商,没有跑路。“大家见我关门,肯定觉得我找‘托’偷领巨奖,或者说我拿着彩票跑路。其实,第二天我就用妈妈的号码联系上孙先生,说了事情的经过,有通话记录为证。”

小徐说,为了这件事,他和应先生先后七次咨询了不同的律师,“嵊州咨询了四个,杭州问了三个。”

小徐关心的是这件事自己有没有责任,应先生问的是自己能不能拿到大奖。

律师:看谁的证据靠谱

谁该拿到大奖,来听听律师的说法吧。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的陈一来律师分析:孙先生通过微信委托小徐代买彩票,不管有没有付钱,委托关系依然成立。如果孙先生无法拿到彩票,他可以提起诉讼,他和小徐之间的微信信息可以作为电子证据。

那么应先生呢?据小徐介绍,应先生当时用现金付款,身边还有应先生的妻子和一位朋友,没有其他物证。律师解释,关键性的证据认定主要在于书证,证人证言只有辅助性作用,而具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其有效性有待考证。

如果应先生想拿回彩票大奖,可以起诉小徐,要求对方按照中奖彩票的金额赔偿,这是典型的合同违约诉讼。但是必须提供有效且充足的证据。

结局:1400万元归谁

11月9日,应先生和孙先生两人的律师进行协商,彩票归孙先生。之后,彩票成功兑换,体彩站也在当天重新营业。

和大奖擦肩而过的应先生说,这几天自己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从高峰到谷底无数个来回。不过他与小徐是多年的朋友,如果两人为彩票而断绝来往,也得不偿失,因此也没有打算起诉小徐。(本报记者汪子芳 文/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