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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龙头国企打头阵 近千亿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

2016-11-17 07:40:58 张莫 陈灏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有关市场化债转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多个债转股项目日前已经正式落地。本周,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国资委、山东能源集团共同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涉及金额达210亿。而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经公开披露信息的、由建行参与的多单债转股项目涉及央企和多个地方国企,整体债转股项目预计规模达950亿元。

目前,已经披露的债转股项目的企业包括武钢集团、云南锡业、厦门海翼集团、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能源集团。除了武钢集团为央企以外,这些企业均为所在区域的重点国资企业。

以山东能源集团为例,它是山东省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2015年煤炭产量位居全国第四。记者了解到,由于近年煤炭价格持续低迷,山东能源集团的盈利状况一直不容乐观。山东能源集团肥矿集团由于经营困难而进入债务重组程序,接近100亿元的债务如何处置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山东能源集团债务也多达1890亿元,资产负债率达74.3%。

据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李位民介绍,通过“债转股”,山东能源集团资产负债率可降低6个多百分点,每年可以节约财务成本10余亿元。

而据记者了解,首批建设银行将牵头分阶段设立三只总规模为210亿元的基金,此次基金的规模在150亿元左右。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轮债转股与上一轮债转股存在本质差别,本轮债转股,针对的是企业杠杆率过高的问题,而不完全是不良资产的问题。“此次债转股的对象并非僵尸企业,而是某个行业或是某个区域中的具有龙头地位的重要企业,这些企业有活下去的价值,也具有盈利前途,这些企业能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降低杠杆率、减轻包袱,从而赢得结构调整的时间和空间。”

据建行债转股项目组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透露,目前建行接触的债转股潜在企业已超50家。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披露的方案来看,此次市场化债转股均采用基金方式募资资金,撬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建行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融资方案显示,将设立并购基金,阶段性优化调整建工控股合并财务报表,并设立并表型基金投资建工控股承接的PPP项目。而在这些社会资本中,银行的资管或理财资金未来也有对接债转股项目的可能。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引入理财资金是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于一部分资管资金来说,其有参与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的愿望,引入这部分资金,将能够满足这部分资金的需求,并增加债转股资金的供给。”他说。不过,曾刚同时表示,债转股项目的投资者一定不是普通的投资者或者理财资金,而是所谓的“合格投资者”,在引入资金时,要避免信息不对称和不合理的风险转嫁。

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尽快公布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投资的投资者资格与条件,尽可能拓宽合格投资者范围。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此轮债转股强调市场化和法制化,但是在操作过程中要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走样和变形。

曾刚表示,防止市场化本轮债转股走样变形,一是要严格遵守债转股对象的原则,避免僵尸企业;二是转股价格制定要合理,不能因转股价格太高或太低损害银行利益或是原有股东利益;三是银行和银行的代理人要能在转股之后很好地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发挥更多的作用,而非被动地持股。“这三点非常关键,不然的话,对于银行而言,债转股就沦为了账面游戏,只是将银行不良暴露的时间推后,而没有本质意义。”他说。

冯俏彬也表示,债转股本身涉及各方利益的博弈和磨合,市场化也意味着要在尊重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合理的交易结构,而这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代价”。要避免为了急于见效而缺乏耐心,最终牺牲了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本质。曾刚也表示,债转股过程中,作为不少国企的股东,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要发挥监督者和制衡者的作用,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为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记者张莫 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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