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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介乱象:消费者权益受损 租客该如何维权

2016-11-14 06:58:4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起诉路漫漫

无独有偶。租住在洪山区珞南街圆梦美丽家园8栋3单元的殷颖也“被于振楼摆了一道”。10月8日,房东王先生给殷颖室友打来电话,说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到房租。殷颖告诉记者,她交了3个季度的房租,但房东只收到两个季度的钱。

房东王某表示,他今年4月份与于振楼签订了代理合同,但现在始终联系不上于振楼。10月13日,王某向于振楼所在公司发出律师函,解除了合同。之后,王某与殷颖等人协商,同意双方各退一步:殷颖继续免费住两个月,期满后双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殷颖的朋友,徐铁也碰到了类似的“霉头”。“我今年8月底跟一家叫做中原伟业的中介公司签了合同,租住在友谊大道东园时光道小区内;但10月中旬,一个自称房东的人找上门来,说他没收到中介的钱,要求我们搬走。”徐铁说。

“房东就来过那一次,之后没见过。但不管怎样,我是不会搬走的。”徐铁认为,他是和中介公司签的合同,房东无权赶他走。而邹倩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咨询时,也得到了同样答复。

9月18日,邹倩到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时,接访人表示:房东与中介签的是代理合同,租客与中介签的是租赁合同;房东即使没有收到房租,只能找中介而无权赶人。就目前而言,在联系不上中介的情形下,邹倩等人直接告房东是最方便的。

“从入住到搬离,我一共交了3次房租,分别是3月底、5月底和8月底,另外3人的情形也是一样。按理说,我们应该住到12月份。”王雅琴告诉记者,“因为于振楼没有把我们的租金及时交给房东,我们才被赶了出来。算上物业费、押金和违约金,我们4个人的损失在2.1万元左右。”

不久前,王雅琴等人已将朱女士以及中介公司一同起诉至洪山区人民法院,讨要损失。10月21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而对殷颖而言,她还拿不定主意是否起诉房东:“起诉吧,肯定要翻脸;不起诉吧,又咽不下这口气。”

延伸阅读

恐吓之后,中介把家砸了

去年5月,北京的上班族肖雷,也遭遇了一场交了钱却住不了房的倒霉事。

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家名为中金普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介的房源。没想到缴纳了房租等费用,入住后不到两周,就突然有人给他打电话,带着恐吓的口吻,向他们要房租,否则就要求他们搬出;并声称原来的中介公司已经垮了,没给房东交费,房东现在已经把房子转给他们公司出租了。

不久之后,上班中的肖雷突然接到了爱人的电话,说中介的人把家里砸了。肖雷回家发现,虽然自己住的那间卧室因为有爱人在家,还没有被破坏。但是房屋公共空间里的家具、设施,都被中介损毁了。这家名为北京宏源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现场的负责人姚亮声称,房东把房子转给他们打理了,他们有权利砸,而且肖雷必须腾房搬走。

肖雷赶紧报案。警察将双方带到了派出所。经过调解,肖雷怕受到伤害,同意当晚搬离,然后,他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一些同样被这家中介坑了的朋友,共同维权。相关部门表示,这个事情应该是民事争议,属于合同纠纷,让他们到法院起诉。于是,肖雷向法院咨询,法院要求他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等信息,以便通知被告。然而,中介再也联系不上了,没法查出这家公司的真正办公地址。维权一事至今还是没有任何结果。

套路太多,哄你没有商量

今年4月,北京市民谢女士来到住所附近一家知名度挺高的中介公司的门店,希望他们能够提供租房信息。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手头没有合适的房源,但可以领谢女士去看与他们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其他中介机构的房源。谢女士没有想到,她和黑中介就这样遭遇了。

她与这家名为北京万达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合作中介机构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房合同,并缴纳3个月房租、1个月押金,以及1年的网络费和卫生管理费。签约前,谢女士问,这卫生管理费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要交这个钱?中介声称,这是请人打扫房屋公共空间的费用,以及房屋设施维护管理的费用。“您灯泡什么的坏了,直接打电话给我们,我们包修。”

然而,不久之后,谢女士发现,承诺的卫生服务,根本就没能兑现。床腿一开始就是损坏的,上面有裂缝。谢女士联系之前那位热情的女中介处理,却被冷冷地告知,她不负责管这种事。有问题,直接找他们的房管员。这是个态度凶悍的男房管员,他否认了公司可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接着,中介又通知谢女士须向他们领取电卡,并收取相应的押金,不办就停电,而且不能直接向小区物业办理。这又是一笔合同中从未提及的额外费用。

至此,谢女士对这家中介的诚信产生了严重的怀疑。最终,谢女士决定提前搬出。

(本报记者步超采写,刘罗军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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