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玩各种价格猫腻 “我去年年初在北京市通州区看房时,就向销售人员提出看价格公示表,但销售人员不给看。你问哪套房,她才告诉你哪套房的价格。”韩晓玲说,如果不是记者告知有备案制这一事实,普通购房者根本不了解,很容易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 据严跃进介绍,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房企销售商品房最明显的一个营销手段就是一房两价。 “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两万元的报价认购某住房,但没有签约,而第二个购房者愿意按2.2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认购,第一个购房者就会被告知已经没有住房,即便他是第一个提出要认购此类住房的。”严跃进说,这会使得购房者不明不白地发现根本买不到住房,这其实也是没有明码标价所导致的。 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的印象中,赤裸裸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肯定是有的,“比如说买房子必须要购买车库或者其他配套产品,这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违法行为,其原因还是现在的市场比较旺盛”。 此外,据房产专家陈宝存透露,开发商常用的规避明码标价的手段还有两种:一是“价外价”,另一种是高开低卖。 何为“价外价”?陈宝存举了个例子,假如一个楼盘备案价是3万元每平方米,开发商觉得备案价低了,又没有到监管部门规定的可以调价的日子,开发商就向客户硬加价,加到3.5万元每平方米。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的地方。开发商硬加价,连发票都不给开。”陈宝存说,在这种情况下,网签价还是3万元每平方米,政府部门统计的房价虽没有上涨,但市场上的房价实际上还是上涨了。 房产律师周宁告诉记者,开发商之前的做法是,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外,再签一个补充协议,以加收装修款的形式加价,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明令禁止通过这种方式加价,所以就有了硬加价的做法。 关于高开低卖,周宁是这样解释的:有开发商将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二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这是因为此前很多地方并没有明确的备案标准,基本是开发商申请备案价是多少就是多少。 “价格公示需要和商品房预售或房源的公示同步,从某种程度上说,预售的房源应该在售楼处的沙盘五米以内公示,而且不允许遮挡,这样也有利于购房者看到此类房源和报价。监管部门在必要时应该定期检查,甚至需要动用一些电子显示屏。此类房源公示数据可以直接传递到房管部门,防止部分房源数据造假。”严跃进说,这样才是商品房销售的正常状态,“实际上,一房一价在商品房预售层面都有规定,之所以现实中出现了此类问题,很大程度上与此类住房交易规模大、监管成本高、部分互联网技术创新使得监管困难有关”。 明码标价还需法律明确 那么,如果出现虚假报价,最有效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罚款——严跃进回答的简明扼要,“此类罚款可以采取提高报价相关金额的5倍或更高倍数进行,同时对于出现3次虚假报价的,要限制销售资格,并列入相应的‘黑名单’”。 不过,严惩却并非易事。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明码标价去卖,被查处肯定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发改委、房屋管理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的执法力量都有限。最能够发现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是购房者。”楼建波向记者分析说,“如果说市场是一个卖方市场,很多人愿意加价去买,买方加了价,就不会去投诉,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监管,执法就不会那么有效”。 不过,楼建波也向记者坦言,明码标价在法律上仍缺乏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根据上述明码标价的规定,是出售的价格要申报。这就和法律规定的成交价格申报存在一定的区别”。 “所以,目前要求的明码标价在法律上还缺少一定的依托,将来还要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而且,如果要真正有效实施,就要对不明码标价的后果规定得更加明确。现在我们做的就是信用体系行政处罚,甚至包括对于资质方面的惩罚。”楼建波说。 如果消费者在购房时发现开发商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在销售,该如何维权? “如果购房者尚未签订合同,则比较简单,可以直接向建委和物价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整改。”楼建波说。 比如,深圳市就明确规定,对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且不接受主管部门价格指导的开发企业,立即停止网签并责令企业整改。 至于未来,备案制能否被开发商严格遵守,楼建波说,要解决执行环节的问题,可以加大查处力度。 “以前对开发商的处罚力度很小。”周宁向记者补充说。 制图/高岳 记者 赵 丽实习生 王曼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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