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7日电 7日出版的多家香港报章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释法作出评论。 香港《星岛日报》社评认为,人大释法是中央以“非常做法”应对“非常事态”,因为问题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已升到极高层级,必须以最强力度解决。 文章指,过往香港一直有反对运动,也有激进人士进入立法会,中央都未曾采取释法等“重招”阻止,但这次的情况并非只是玩玩抗议花招,而是打正“港独”旗帜,公然否定基本法的基本原则,更侮辱香港所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央眼中,已越过了国家主权与安全的“红线”。 文章又指,更严重的是,他们竟与香港以外的“独立运动”势力建立连系,赴台湾与“台独”人士“交流”,谋求支援。在中央看来,如让这股势力壮大,不但冲击香港,更会危害国家安全,故必须把“港独”分子排出立法会。 文章认为,中央迅速释法也有其急切性,因法庭正审理特区政府就宣誓事件的司法复核,不久就要作裁决,中央在此之前清楚阐释基本法宣誓条文的法律原则,法官就可有所依据。“港独”是香港社会经济稳定的重大威胁,若释法能消除“独害”,防止乱局,港人应予支持。 香港《大公报》社评认为,人大释法并非只针对某一人或某一案例,而是从更高的层面对“港独”作出限制。尽管是从法律层面出发,要解决法律上的问题,但却同时是有利澄清香港社会的模糊认识,维护基本法权威,对促进香港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指出,越早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清楚的解释,也就越早能遏止“港独”在香港的肆虐。立法会得以尽早“运作”,法院得以厘清法律困惑,社会得以重回安宁祥和的发展轨道,有百利而无一害。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全面不折不扣遵行,既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七百万市民的共同心声。 香港《文汇报》社评认为,人大释法为香港高等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判决,提供了不容置疑的权威性法律依据。如果任由“港独”分子在香港社会公然宣扬和推动“港独”,他们的违宪违法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不仅会对“一国两制”和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造成极大冲击,而且也会对香港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功能造成极大损害,这才是香港法治的噩梦。 《香港商报》头版评论员文章认为,人大释法不但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宣誓风波,将“港独”分子逐出议会,更可以从制度上建立阻止“港独”分子进入立法会的机制,以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出发点是为了港人利益着想。 文章指,在香港法庭就司法复核作出裁决之前进行释法,是上上之策。过去每当香港面临十字路口的时候,人大释法都会为香港立牌指路,厘清方向,人大释法不仅是形势需要,更是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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