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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固本、立规设防 六中全会强化“坚定理想信念”

2016-11-02 09:33:29 胡敏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责任编辑:李霖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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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七)

强基固本、立规设防 六中全会强化“坚定理想信念”

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在京闭幕,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主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重要文件。通读六中全会公报,笔者认为可以用四个词概括其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提升产生的影响。

一是“强基”,就是指强化思想信念基础、基本路线基础、政治面貌基础。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六中全会提出,全党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四大路线”,必须抓好“四个着力”。

二是“固本”,就是指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六中全会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如何做到?笔者认为,就是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是“立规”,就是制定一部适应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并严格执行。六中全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四是“设防”,就是指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要把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此外,公报在思想政治建设和增强理想信念方面作出重要部署。六中全会重申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提出的党的理想信念,就是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并指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并强调“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会公报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如何以实际行动彰显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笔者认为,首先是抓学习。六中全会号召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其次是见行动。就是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是践制度。要按照党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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