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生高校内离奇坠亡 校方:非本校学生属自杀

2016-11-02 08:20:15 张淑玲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京华时报讯(记者 张淑玲)19岁的中专生陈恒自深圳来京实习,却在首都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首师大)一男生宿舍楼离奇坠亡。陈恒父母以首师大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向首师大索赔65万余元。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首师大辩称陈恒并非该校学生,学校不应赔偿。

家属:校方未尽安全义务

陈恒父亲诉称,陈恒原为深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读机电一体化专业,原本今年6月读完中专毕业。今年5月4日下午,陈恒在首师大一男生公寓A楼东侧单元门口坠亡。

原告认为陈恒是在校园内部坠亡,首师大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进入宿舍楼的刷卡机没运行,6楼至7楼的楼梯间没有安全标识,案发窗户未设安全防范措施,”原告律师举证称,该楼道另一侧女生宿舍的窗户就是用钉子钉住的,而陈恒攀爬通过的楼道窗户,一方向距楼道地面较低,另外窗户没有防护栏、防护网,楼梯内也没安装监控。”

原告认为首师大应为陈恒的死负责,故诉请法院判令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5万余元。

校方:非本校学生属自杀

首师大律师辩称,陈恒并非该校学生,他是自杀,学校在其跳楼位置发现了一封遗书。

该律师当庭宣读“遗书”。该“遗书”就写在陈恒的“求职简历”背面,内容是警示大家远离毒品:“……只要你吸毒,你会骗任何人,我没有吸毒……我认为吸毒的人是死路一条。”

被告辩称,陈恒坠亡那天是“五四”青年节,“那天下午有3名同学听到了他坠下的声音,并赶紧报了警,警方在楼梯6层处发现了陈恒的背包,里面还装有身份证,且调查后认为不是刑事案件,故终止了调查。”该律师称,陈恒坠亡处的窗户并非落地窗,窗下设置有暖气片,陈恒是自己爬上暖气片并从窗户处跳出去的,窗户是保暖通风设施,故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没有过错。

对此,陈恒父亲并不认可儿子的“遗书”,且经司法鉴定,陈恒也没有吸毒,“陈恒4月22日来北京实习,4月23日起在丰台区环保局做保安,5月1日还上了12个小时的晚班,他说太累,受不了,5月2日离职说出来重新找工作。事发前在楼道内,他还告诉一名经过的同学‘不要吸烟’。”陈恒父亲称,他怀疑陈恒是因为到首师大找工作,才离奇死亡。

但该想法遭到了首师大方面的反驳,“首师大的保安都是在职员工,他还背着背包,一看就是学生,并非来首师大应聘。”

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首师大是否该承担安全责任、索赔标准及依据,以及是否对“遗书”进行鉴定等问题进行了激辩。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