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营造环境 彰显中国政治发展新成就
2016-10-28 15:34:2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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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 开门搞监督,去除神秘化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十分注重群众在反腐败斗争和完善反腐败制度各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中央纪委各室、各部门收集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执纪各环节,十分注重回应社会关切,发挥群众主动性和人民民主的优势。中央纪委网站通过开通“四风”随手拍、举报一键通,及时受理查处,让群众监督更便捷、更有效,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推动了“不敢腐”氛围的形成。许多中央部委和省区市党委纪委领导走进中央纪委网站,与群众在线交流,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同时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影响力,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为正风肃纪营造了良好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坚持开门搞监督,通过落实双重领导具体化,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主流媒体和主要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执纪审查信息。 此外,中央巡视组从进驻、反馈到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全程向社会公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公开通报曝光不含糊,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巡视过程中的“问题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尤其是围绕违纪违规的风险点,按照中央要求,不仅被巡视单位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而且对于后期各项制度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监督。中央纪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四个得益于”,最根本的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同时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明确提出“解决我们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实现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除了强化党的自身监督,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完善制度,加强立法: 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实现依规治党新成效的基础上,侧重标本兼治,完善制度,立法反腐。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用法制手段、法治方式反腐,强化监督制约。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最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习总书记曾指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强调要在反腐败工作中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结合、反腐震慑与制度建设相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更重大的任务在于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法规制度,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径,目的在于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笔者认为,这些都说明,中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其明确的法治定位和价值指向,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应有之义。 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在社会主义中国,“立党为公”与“立国为公”是辩证统一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个逻辑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是治国理政的前提和关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当强调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不仅发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功能,而且发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作用。中央坚持依靠落实党组织的责任,不仅实现对各级党政干部权力的监管,而且重在落实先进的执政党对国家机器的监督。 以中央巡视工作为例,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开展专项巡视,一个领域、一个部门出了问题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中央巡视本质上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但是并不是要忽视业务的政治责任。中央要求把握巡视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紧盯重点,既立足于从根本上聚焦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又加强了党和国家对权力的监管,保障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服务于中央改革大局,服务于人民长远利益。 只有从国家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角度,全面揭示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效应,深入总结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对促进政治发展、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才能真正体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意图,从而真正坚定各级党员干部的反腐自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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