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伟 通讯员 张家峰)“我帮困难户争取到了危房改造指标,他们给我‘意思一下’也是应该的。正是这种补偿心理,使我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因侵害群众利益,江西省上饶县煌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国春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面对处分决定,他后悔不已。 今年8月,上饶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徐国春存在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县纪委随即组成调查组展开初查初核。在掌握有关证据后,调查组决定与徐国春正面接触。 “一开始,他抵触心理很强,要么说是纪检监察机关搞错了对象,要么说是帮群众办好事还被诬告。”参与调查的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直到调查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徐国春才低下了头。 经查,2010年6月至2016年7月,徐国春在担任上饶县皂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期间,分管垦区危房改造工作。2013年初,县林业局为皂头镇垦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统一制作档案资料和政府援建标识牌。徐国春发现其中有利可图,便以各村不同意统一制作标识牌为由,将这项业务揽到自己手里。随后,他授意各村以收清洁费为名,违规收取532户危房改造户每户200元作为制作档案资料和援建标识牌的费用。 时任皂头镇主要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对徐国春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将所收费用退还群众。之后,徐国春确实按要求将相关资金退了回去。但想到“煮熟的鸭子飞了”,他始终心不甘情不愿。2014年10月,他找到某广告公司,商谈以每块52元的成本制作标示牌,并虚开每块140元的发票,以此侵吞公款5.75万元。2015年,他又故技重施,以同样的方式侵吞公款1.83万元。 同时,调查还发现,徐国春利用职务便利,在分配危房改造指标过程中,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指标,“雁过拔毛”收受他人“感谢费”9万多元。 9月22日,经上饶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上饶县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徐国春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扶贫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对乱动手脚、玩猫腻的,都要严查严惩,绝不放过。”上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军勇表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力度,持续形成震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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