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地铁车厢内抽烟 地铁:情况严重会交公安处置

2016-10-21 07:07:06 张静姝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地铁车厢内抽烟 乘客不满

北京晨报热线新闻(记者 张静姝)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看到有人在地铁5号线列车上吞云吐雾,引得旁边乘客纷纷掩鼻。北京地铁回应称,发现吸烟者旅客可举报,站内工作人员会及时制止,情况严重会交由驻站公安处置。

王先生发微博称,前晚10点,他乘坐地铁5号线时,发现一中年男子坐在座位上抽烟(如图)。王先生立刻拍照并向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反映,北京地铁工作人员微博询问了事发线路及具体位置后,表示会通知沿线工作人员。

北京地铁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确认,有乘客发现他人吸烟的行为,可及时联系任何一站的工作人员,或通过微博、微信及96165热线反映。得知情况后地铁方面会派工作人员劝阻管理,情况严重的移交驻站的公安民警依法处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