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三招应对修车“陷阱” 面对防不胜防的修车“陷阱”,消费者又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承恩告诉记者,车主将车辆送到汽车维修公司维修时,首先需要注意保留关键证据,以免双方在修车后发生纠纷难以解决。车主在维修前可以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需要维修零部件的受损情况,如果车主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用相机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同时,也需要保留好与汽修公司商谈的维修单。 其次,车主在修车前可主动向维修人员说明,自己需要保留换下来的旧零部件,这样车主可以用旧零部件与维修人员换上的新零部件进行对比,以防维修人员以次充好。 此外,郭承恩说,一旦车主碰到修车“陷阱”,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常车主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维修过的车辆进行鉴定,法院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出专业的鉴定结论。办案法官会参考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报告办理案件。如果鉴定报告认定汽修公司确实存在“过度维修”,那么法官也会依法判决消费者胜诉。记者刘姝君 福州、北京报道 |
相关阅读:
- [ 10-20]莆田荔城实施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 10-19]多个公交站雨棚被台风破坏“开天窗” 下周维修
- [ 10-12]莆田阔口桥维修施工道路拥堵 荔城交警疏导保畅通
- [ 10-11]厦门校企联合开设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
- [ 10-05]福州一拆迁施工致水管断裂 垃圾堆路无法维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