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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占比复议总量达7% 专家建议建追责体系

2016-10-20 06:48:42 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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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被追责就以为不做不错

为何近年来行政不作为问题日益突出?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与社会上存在的认识错误或者认识误区有关。“我们都认为乱作为是违法,很少认为不作为是违法的,只将其看成是一般的违规甚至是一般的瑕疵。所以,在党政机关,普遍有一种认为做多做错,不做不会错的看法。”

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加大反腐力度以来,行政不作为现象暴露出来。“原来也有,但一旦加大规则力度之后,大家担心被追责。基于‘不做不错’理念形成了不作为。就像老百姓说的,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磨破嘴、跑断腿,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讲,事不办。”马怀德说。

在观念之外,制度也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比如,对于“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有实现的障碍,“哪些职责是法定职责,还很难判断,界限不清楚就有推诿就有失职渎职。”马怀德认为,制度缺失也导致了不作为,制度应该对所谓的“作为”、“不作为”的界限划清楚。

此外,追责方式过于简单,也被认为应该对不作为负责。马怀德指出:“过于简单化的粗糙的追责方式,导致越来越多的不作为。”

遏制不作为需创新追责监督方式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决定》明确,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如何实现这些要求,有效遏制行政不作为问题?

马怀德认为,要转变观念,对不作为认定和追责的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不作为本身就是违法,不作为跟乱作为违法的结果是一样的。不是做多错多不做不错,而是做多错多有可能,但是不做有可能是错,而且必然是错。”增强依法依规追责理念。“现在的追责还是政策层面多一些,所谓‘运动来了风声紧了’,追得比较凶,用力过猛,但是缺乏稳定、长期的、可预见的规范化的追责体系。”

加快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立法。比如《行政程序法》《行政组织法》。程序法会规定法定期限、合理期限,组织法则规定法定职责,就可以因此对不作为进行判断。

青锋也认为,必须要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要梳理执法依据,公布权力清单。“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马怀德还建议,创新追责监督方式,形成合理梯度的追责。“法律的追责不能一竿子插到底,用最强烈的手段。应该约谈或者指导、警示,最后达到处分,甚至是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梯度。”还应该充分运用检察监督。

青锋提出,在行政评议考核当中也要加强这方面的考核。“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律义务。评议考核怎么考,考什么,其中就有对他们是不是积极作为,有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的内容。”青锋说。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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