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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盗古籍获刑三年 称“没评上职称很窝火”

2016-10-14 15:39:29 林靖 吴青瑜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某在京著名高校图书管理员胡某监守自盗,从图书馆盗窃珍贵古籍440种,其中202种被她拿到网上拍卖,交易金额高达110余万元。案发后,警方在其家中起获剩余238种500余册古籍。昨日,胡某因犯贪污罪,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万元。该高校50余名教职工旁听了庭审。

女馆员盗古籍440种

2015年6月21日,海淀警方接到该高校报警称本校图书馆内古籍被盗,并且被盗的图书正在某网站上进行拍卖。一周后,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获,警方在她家中起获大量古籍和多个未寄出的装有古籍的快递包裹。

今年44岁的胡某研究生毕业,2002年进入某高校图书馆工作,2004年至案发时任图书馆古籍特藏部馆员,负责古籍编目和著录工作。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窃取图书馆古籍书共计440种,并将部分古籍书在孔夫子旧书网站拍卖交易,截至案发共成功交易202种古籍书,交易金额共计110余万元,经鉴定,已追回古籍书共计141种价值43余万元。民警在其家中起获图书馆丢失古籍书238种,经鉴定,价值58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称盗窃动机是“没评上职称很窝火”

据胡某供述,她进入图书馆工作至今已有十余年,工作也算兢兢业业,但先后数次评职称却都没有自己的份儿,时间长了就觉得是单位领导与自己作对,“很窝火”。她知道图书馆有大量古籍还没来得及整理登记,眼看晋升上没什么希望了,她就动起了盗窃古籍的念头。

自2014年4月份开始,她利用学校分配给她的整理古籍、建数据库之机,不时将古籍夹带出图书馆。为掩人耳目,胡某还将古籍上的图书馆印章一一抠掉。古书在家中堆得越来越多,她在旧书网站上注册账号,采取拍卖的方式将古籍卖掉,每套售价几千到上万元不等。成交之后,胡某通过快递的方式将古籍邮寄给买方。

记者了解到,在胡某家起获的238种古籍书约有500余册,被她塞进了各色塑料袋或用破报纸包裹,满满当当地挤在自家衣柜的上方空间,垒大板砖似的摞在床脚一侧的阳台地板上。她将这些书名密密麻麻地记在本子上,足有27页纸。这些大多都是清代、民国时期的古籍,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极为珍贵的善本。事后经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中221种属于一般文物。

家中的古籍越堆越高,丈夫发现后苦劝胡某多次,但胡某仍执迷不悟。案发后,警方从胡某银行卡内追回约80万钱款。“我办了几张养生保健、美容减肥卡,四十来万元就花掉了。”

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昨日,此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胡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其辩护律师孙中伟提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建议宣告缓刑。

“她的悔罪态度和表现都很好,拿走的图书最后90%以上都被追回。”孙中伟律师当庭请求法院对胡某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行。

合议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评议后当庭进行宣判,以贪污罪对胡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扣押案款折抵退赔款。

听完宣判后,胡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提及自己刚上初中的女儿,胡某声泪俱下,说一年多没有见到女儿,觉得愧对女儿,自己现在十分后悔。其辩护律师庭后向记者表示:“我们对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但还会考虑上诉至一中院,争取缓刑。”

此外,对于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某高校在廉政教育及公共财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法院于庭后向其相关负责人员发送了司法建议。

林靖 吴青瑜 J151 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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