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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信诈骗案快捕快诉

2016-10-14 07:09:36 周斌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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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斌 10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部分在江西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为座谈会上的高频词,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打击这一类犯罪,各位代表委员纷纷支招,对检察机关寄予厚望。

曹建明仔细倾听,认真记录,并不时插话询问。在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后,曹建明表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势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政法委的各项要求上来,切实把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一定要积极作为,加强与公安、法院、电信、银行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这一类犯罪案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定要快捕快诉;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定要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办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从源头上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的“黑色产业链”。要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要完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案件会商、指定管辖、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挂牌督办。对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第一批21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相关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抓紧办理。

曹建明指出,对电信网络诈骗重点整治地区和突出地区,检察机关不仅要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而且一定要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集中打掉一批犯罪活动、整治一批重点地区。针对办案中遇到的新的法律问题,最高检要抓紧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一起,共同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综合治理等问题的系统研究,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罚。一定要加大对检察机关参与专项行动打击成果的宣传力度。对批捕起诉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既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又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扩大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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