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的传播特性,动起了非法牟利的歪脑筋,先在网上发布学校负面信息,再以此要挟索要“删帖费”。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城区法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郭刚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下半年,郭刚在百度贴吧取得“某补习学校吧”“西安某补习学校吧”的吧主资格。但郭刚不想着好好履行吧主义务,经营好贴吧,反而动起了歪脑筋。他在上述两个贴吧内,将有关某补习学校的负面帖子置顶,同时置顶招募吧主的帖子。 今年5月,该补习学校发现上述负面帖子后,立即与郭刚联系删帖事宜,郭刚便要求该补习学校以56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两个贴吧的吧主资格,然后才有资格删帖。该补习学校随即报警,郭刚被公安机关抓获。 (徐思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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