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老人家属:“不敢再请保姆” 记者:请保姆时是否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合同? 王女士:与家政公司是口头协定的,庞某没来之前,有两个女保姆照顾过父亲,都是这个家政公司介绍的。出于对他们的信任,庞某就来家里,起初对庞某挺满意,觉得男保姆照顾起来更方便。 记者:老人目前身体状况怎么样? 王女士:庞某没来之前,父亲只是因为岁数大了,吃药和吃饭都比较慢,他的腿脚不好,但是有人架着还是能走动的。自5月份父亲摔倒后腰部骨折,已经不能坐立,而且卧病不起。 记者:以后还会再请保姆照顾父亲吗? 王女士:这件事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经过这事,我很害怕,也不敢请保姆了。太可气了,判他死刑都解不了恨。 庞某:“我知道错了” 记者:王大爷的家人对你怎么样? 被告人:他的家人对我很好,每个月3000的工资,买菜钱都是他的女儿另外给的。但是老头老了,脑袋不清楚,也骂过我,我打他,他没有反抗。 记者:5月份老人的腰怎么摔骨折了? 被告人:那不是我故意的,当时扶着他坐沙发,他没坐稳就蹾了一下,摔了一下,所以就受伤了。 记者:想过你的孩子在你老了后会怎么对你? 被告人:我儿子今年25岁,在昆明工作。距离上一次见儿子已经有1年了,我老了以后,孩子不会这么打我的。现在,我已经知道错了。 □释法 新罪名更能保护弱势群体 据了解,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之一,此案也是刑九实施后本市以该罪名审理的第一案。 本案检察长孙玲玲表示,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小朋友、福利院工作人员虐待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儿童、老年人等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然而,受害人往往由于伤情构不成轻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导致无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而虐待罪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弥补了这一法律漏洞,将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纳入了刑法保护的范畴,加强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 此外,为了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法院判决庞某禁止从事看护工作3年。 □追访 家政公司称并不培训保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多家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工作人员称,保姆一般为女性,年龄在40到50岁左右。根据雇主的需求,他们也提供男性保姆,因为有些被照顾的人较重,需要体力大的男性保姆。保姆工资一般在3000元左右。 另一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会根据雇主的要求派遣保姆,然后家政公司、保姆和雇主之间会签订家政服务协议。雇主和保姆都要支付中介费,协议为1年。其间,雇主对保姆不满意,公司会更换。这名工作人员透露,保姆大多岁数偏大,他们只是一个平台中介,并没有对保姆进行相关的培训。 对保姆行业的现状,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表示,目前保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劳务公司管理不规范,内部存在诸多管理漏洞,甚至存在资质问题。此外,保姆市场管理混乱,执法不严,保姆没有经过正规的和定期的培训,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
相关阅读:
- [ 10-12]北京虐待被看护人案开庭:男保姆获刑1年禁业3年
- [ 10-10]沪8岁女童命丧公交车轮 保姆、公交司机一审获刑
- [ 10-01]上海给家政服务“定规矩” 保姆带婴儿晒太阳在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