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部详解叫停公共场所“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
2016-10-12 21:3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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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阮煜琳)中国环境保护部日前紧急叫停个别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环保部官员12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该部认为不得采用电离辐射设备进行大规模人体相关普查性质的检测。 根据公开报道,今年5月以来,有关成都机场、火车站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争议在网络上流传,人们担心该安检设备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本月10日,环保部下发加急文件,要求四川省环保厅严格执法,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12日回应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时表示,针对成都双流机场应用的神枪人体安全检测仪(神枪5010),根据有关辐射环境监测部门对某种型号的人体安检仪的初步监测结果表明:以受检人员单次检查时间为4秒计算,其受照剂量小于0.77μSv(辐射计量单位)。 据测算,如果一年内受检12次,公众的有效剂量达到10?Sv(10?Sv量级为公众年有效剂量豁免管理参考值,公共场所柜式X射线行李包检查设备可能引起的公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为2?Sv)。初步判断该类型设备单次检查对个人的辐射影响很小。 环保部官员表示,根据国际辐射防护实践的调研,美国、英国的机场于数年前,由于担心乘客隐私和辐射风险,取消了在机场使用X射线透射成像等技术类产品。中国人口众多,出行量极大。如果在全国的机场、车站和码头等推广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对公众进行无差别的安检扫描,不具备正当性。因此,环保部认为不得采用电离辐射设备进行大规模人体相关普查性质的检测。 环保部官员表示,在保障公众安全的情况下,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应规范使用: ——确需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前,须对其实践的正当性进行论证并做出说明,提供该设备的正当性文件,明确其正当性; ——限定使用范围和对象。严格控制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使用区域和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公众进行大规模人体相关普查性质的检测。应采取自愿的方式,并按照要求向接受检查的人告知替代检查技术的可能性,尊重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允许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进行检测。 ——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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