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经不住诱惑,在利益面前败下阵来;悉心“指导”,对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利欲熏心,以需要活动资金为由主动索要“好处费”。河南省鲁山县纪委查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张良镇扶贫办原主任谷振永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因履职不力被追责。
近日,河南省鲁山县张良镇扶贫办原主任谷振永因贪污扶贫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虽然数额只有3万元,但性质恶劣。”鲁山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与谷振永一起被查处的,还有张良镇陶庄村党支部书记程绍、伟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韩宏伟。程绍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韩宏伟被依法批捕。同时,该县实行“一案双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张良镇等相关单位5名责任人被追责。
申报扶贫项目——
“获得资金,谁也不会吃亏”
2013年春,在鲁山县张良镇陶庄村从事乳鸽养殖项目的伟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韩宏伟,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张良镇扶贫办主任谷振永,一直在为扩大养殖场规模而发愁的韩宏伟顿时眼前一亮。
此后,在陶庄村党支部书记程绍的带领下,韩宏伟多次找到谷振永,希望以合作社的名义申请扶贫项目,并表示“获得资金,谁也不会吃亏”——“陶庄村有不少贫困户,听说现在国家有扶贫政策,如果扶贫项目申请下来,我投资压力小一些,当地政府和百姓也能从中获利”。
当时,谷振永并没有明确表态。他告诉程绍和韩宏伟,确定扶贫项目和申请国家扶贫资金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根据省里《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必须提供50户以上贫困户参与的证明材料,才能最终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拨付专项扶贫资金”,并强调“这个项目管得比较严,需要小心”。
程绍也劝谷振永,表示村里的事情由自己担着,“若是这件事弄成了,对咱俩都有好处”。
几次沟通交流下来,谷振永放松了警惕,心想“这样做不会被发现,还能弄俩钱花花”,便答应帮忙。
伪造申报手续——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了谷振永的同意和韩宏伟的承诺,程绍满心欢喜地回到村里,告诉村民要依托韩宏伟的养鸽场搞一个扶贫项目,村里的贫困户都可以带资入股,每户入股资金5000元,国家每户补贴4000元。
然而,并不像程绍预想的那样,村里只有31户贫困户愿意入股。便找到谷振永和韩宏伟“支招”。
“你不会换换名字?”韩宏伟说。而谷振永也表示,让他回去多做做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程绍立即回村召集村干部开会,转达了谷振永和韩宏伟的意思。
最终,程绍等人根据谷振永提供的贫困户名单,选择了69户贫困户入股,加上之前愿意入股的31户,共同“编制”一个100人的《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张良镇陶庄村乳鸽养殖到户增收扶贫项目补助花名册》,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给了谷振永。
“完善”申报手续,坐等资金拨付时,谷振永说,按照规定,每户4000元的扶贫补贴款是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为了达到直接控制这笔钱的目的,程绍、韩宏伟又连夜伪造了100户入股农户“自愿”将补贴款入股韩宏伟养鸽合作社的协议。谷振永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主动索要贿赂——
“需要活动资金,你给我准备点钱”
2013年9月,40万元扶贫资金由鲁山县财政局经张良镇会计核算站,顺利打入伟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账户。
在退还31户农户的相关资金后,虚报套取的近30万元,全部由韩宏伟保管。不久之后,谷振永约韩宏伟吃饭。韩宏伟心领神会地给他送去了2万元。
事实上,早在项目申报期间,谷振永就告诉韩宏伟,“申报项目要完善很多手续,需要活动资金,你给我准备点钱吧”。韩宏伟很识趣,给他送去了1万元现金。
同样惦记“好处费”的程绍也主动找到韩宏伟,表示“家里有事,急着用钱”。韩宏伟“考虑到这个项目离不开程绍的帮忙”,赶紧又为他准备了2万元。
实施“一案双查”——
5名责任人履责不力被追责
去年5月,群众向鲁山县纪委反映了张良镇陶庄村乳鸽养殖到户增收项目造假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同年6月,谷振永得知县纪委在调查,“怕出事连累了自己”,便将2万元钱退还给韩宏伟。
程绍也慌了手脚,赶忙为虚报的69户贫困户发“红利”,每户500元,并安排他们“打了收据”。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谷振永、程绍严重违纪问题被查处,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与韩宏伟违法犯罪问题一同被移送司法机关。
鲁山县纪委还依据查明的事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5名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给予县扶贫办基础建设股原股长赵宗岩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财政局农业股原副股长徐东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良镇财政所原所长杨新一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分管以上项目,但对验收人员教育不够、监管不力的县扶贫办原党组副书记、正科级协理员邓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张良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镇人大原副主席王盛诫勉谈话。(李修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