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扶贫办主任纵容骗取扶贫款索贿 慌忙退钱仍落马

2016-10-09 12:43:23 李修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伪造申报手续——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了谷振永的同意和韩宏伟的承诺,程绍满心欢喜地回到村里,告诉村民要依托韩宏伟的养鸽场搞一个扶贫项目,村里的贫困户都可以带资入股,每户入股资金5000元,国家每户补贴4000元。

然而,并不像程绍预想的那样,村里只有31户贫困户愿意入股。便找到谷振永和韩宏伟“支招”。

“你不会换换名字?”韩宏伟说。而谷振永也表示,让他回去多做做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程绍立即回村召集村干部开会,转达了谷振永和韩宏伟的意思。

最终,程绍等人根据谷振永提供的贫困户名单,选择了69户贫困户入股,加上之前愿意入股的31户,共同“编制”一个100人的《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张良镇陶庄村乳鸽养殖到户增收扶贫项目补助花名册》,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给了谷振永。

“完善”申报手续,坐等资金拨付时,谷振永说,按照规定,每户4000元的扶贫补贴款是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为了达到直接控制这笔钱的目的,程绍、韩宏伟又连夜伪造了100户入股农户“自愿”将补贴款入股韩宏伟养鸽合作社的协议。谷振永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主动索要贿赂——

“需要活动资金,你给我准备点钱”

2013年9月,40万元扶贫资金由鲁山县财政局经张良镇会计核算站,顺利打入伟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账户。

在退还31户农户的相关资金后,虚报套取的近30万元,全部由韩宏伟保管。不久之后,谷振永约韩宏伟吃饭。韩宏伟心领神会地给他送去了2万元。

事实上,早在项目申报期间,谷振永就告诉韩宏伟,“申报项目要完善很多手续,需要活动资金,你给我准备点钱吧”。韩宏伟很识趣,给他送去了1万元现金。

同样惦记“好处费”的程绍也主动找到韩宏伟,表示“家里有事,急着用钱”。韩宏伟“考虑到这个项目离不开程绍的帮忙”,赶紧又为他准备了2万元。

实施“一案双查”——

5名责任人履责不力被追责

去年5月,群众向鲁山县纪委反映了张良镇陶庄村乳鸽养殖到户增收项目造假的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同年6月,谷振永得知县纪委在调查,“怕出事连累了自己”,便将2万元钱退还给韩宏伟。

程绍也慌了手脚,赶忙为虚报的69户贫困户发“红利”,每户500元,并安排他们“打了收据”。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谷振永、程绍严重违纪问题被查处,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与韩宏伟违法犯罪问题一同被移送司法机关。

鲁山县纪委还依据查明的事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5名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给予县扶贫办基础建设股原股长赵宗岩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财政局农业股原副股长徐东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良镇财政所原所长杨新一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分管以上项目,但对验收人员教育不够、监管不力的县扶贫办原党组副书记、正科级协理员邓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张良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镇人大原副主席王盛诫勉谈话。(李修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