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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又现天价停车收费半小时30元 或涉嫌欺诈

2016-10-09 07:03:57 刘志月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收费本身是一个市场调节行为,小区、医院单位或是市政道路等都可以收费,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收,也不是想怎么收就怎么收,要有相应的管制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实习生 何正鑫 曹岩

停车不到半小时,得交费30元。近日,湖北武汉车主张先生就“享受”了这一高额停车待遇。

张先生的车,停在武汉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门口,该处原为武汉城市部门划设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2015年10月,武汉已取消路边道路停车收费;按照规定,张先生停车不应缴费。

相关专家指出,作为市场调节行为,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车主乱停车、“僵尸车”等问题,但产权问题需明晰;单位、小区停车收费应经相关审批程序,若是个人冒充收费员随意收费则可能涉嫌欺诈,有关部门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等予以处罚。

停车一次收费30元

“一次收费30元,停了两次一共交60元!”说起不久前的停车经历,车主张先生仍有些不满。

9月15日,张先生驱车陪同学到医院看病,就近将车停在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门口。两小时后,张先生准备驾车离开,不料被收费30元。

次日,张先生回医院拿药停车一小时左右,再次交停车费用30元。

“按照规定,停车每小时只需要三四元钱,要是医院所属停车场半小时以内还应是免费的,不知道那里为什么停车收费这么高?”张先生质疑。

记者驾车来到武汉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探访发现,现场分3排停放有40余辆私家车,仅20余个泊位施划有停车泊位线。

停车点共有3名收费人员收费,收费标准为30元/次。不过,也有车主“讲价”后,收费员将停车费降至20元。

由于附近停车场供应有限,不少到生殖医学中心或是到其对面同济医院看病的车主们不得已将车停放在此处。

“医院领导让这么做的”“这里是黄金地段,爱停不停”……面对质疑,收费人员显得“理直气壮”。

事实上,近年来武汉市民停车遭遇高价收费并非个例。如汉口某广场停车场被曝停车1小时收费200元,武昌某小区每月收取2000多元的天价停车费等。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城市停车矛盾也日益突出,医院、火车站等车流密集地,更是成为“圈地”收费的黄金地段。

“不给钱不让停,有的收了钱还不给发票,无处停车的车主们上哪儿说理去?”车主顾先生直言。

“闲杂人员”自行收费

记者注意到,在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停车处的行道树中间,竖立有一张蓝底白字的“停车须知”公示牌。

这张落款为“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的公示牌显示: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此路段为一类收费区域;机动车依次顺向将车停放在泊位线内,不得压越泊位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障碍占用道路停车泊位。

公示牌背面,公布此路段收费标准为停车15分钟以内免费,小型车停车第一小时3元/泊位,自第二小时起4元/泊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收费批准文号,为鄂价费规【2011】125号,公开资料显示其文件名为《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车主向记者提供的收费票据上,盖有“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公章。

9月26日,记者联系到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表示,收费中心接到情况反映后已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位于医院门口的停车泊位以前确实是收费中心所管理的,按照武汉市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去年10月,武汉暂停路边停车收费后,包括此处在内的1.8万余个道路停车泊位改为免费车位。

“收费的可能是些社会闲散人员,收了费就走了。”这名负责人说,由于收费中心没有执法权,只能告诫收费人员不允许乱收费;如果停车遭遇乱收费,车主可以报警或者向物价部门投诉。

“到底是个人收费行为还是单位收费行为?收费员出具的票据到底是真是假?这些问题都需要核实。”对此,武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建议拨打12358投诉电话,会有专人核实后再做回复。

9月25日,记者来到武汉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门口,发现此前的收费人员已不见身影,停车无需再缴纳任何费用。

私人收费或涉嫌欺诈

“关键是要弄清收费主体,如果是对政府收费行为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是对个人或单位乱收费行为不满可以举报,政府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责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项焱说。

今年9月底,武汉重启暂停近一年的道路停车收费政策,开始试行“智慧停车”收费,通过智能计时进行收费管理。

项焱说,从城市功能发挥角度而言,道路停车收费有其可取性,相比人工计时收费,智能收费系统更为准确,能有效减少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收费本身是一个市场调节行为,小区、医院单位或是市政道路等都可以收费,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收,也不是想怎么收就怎么收,要有相应的管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晓星指出。

陈晓星说,停车收费可以起到规范停车的作用,减少乱停放、“僵尸车”等现象,但应当明晰产权并按规范实施收费。

在陈晓星看来,遏制停车收费乱象,物价、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均负有监管职责。若是小区、单位实行停车收费,应当依程序进行报批公示;若是私人随意拦地拦路收费,则有可能涉嫌欺诈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应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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