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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立案59万起 损失222亿

2016-10-02 15:45:44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6起典型案例

为诈骗分子取款被判刑

2015年3月28日至4月16日,陈观湖、陈礼华从陈某华、张某鑫(均另案处理)处拿来数十张银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银行卡,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将27名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取出,收取相应提成后,汇入诈骗人员提供的账户,涉案金额人民币637721元。2015年3月2日至7日期间,陈黄华伙同陈某华、张某鑫,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骗汇入的钱款,仍驾驶车辆前往江西等地多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888元。

上述人员均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基站”发虚假信息骗钱

2015年10月18日至21日,林炎、胡明浪和杨东昊经事先共谋,由杨东昊提供伪基站并事先编辑好诈骗短信,指使林炎、胡明浪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闽侯县上街镇等地使用伪基站,屏蔽干扰以该伪基站为中心一定范围内的通讯运营商信号,搜取屏蔽范围内用户手机卡信息,冒充“95533、10086、95588”等相关客服号码向手机用户发送虚假短信30801条,企图骗取手机用户的信任,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达到骗取手机用户钱款的目的。

林炎、胡明浪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台湾人发语音信息连环骗

台湾地区人员“阿水”等人(均另案处理)组织犯罪团伙在老挝万象一栋别墅内进行电信诈骗活动,将事先编辑好的诈骗语音包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区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被害人涉嫌用医保卡购买违禁药品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待被害人回拨时,电话转到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刘春艳、龙碧燕等一线人员,让被害人“报案”并让其拨打预先改好显示号码的“公安局号码”,后由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二线人员接听,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将电话转给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被告人邓之桂等三线人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查比对,以此实施诈骗犯罪。被告人刘海英主要负责为该犯罪团伙做饭,同时亦冒充一线医保中心人员参与诈骗。邓之桂、刘海英、龙碧燕、刘春艳与其他同案人诈骗数额达人民币10369340元。

四人均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买卖个人信息谎称发补贴

2015年7月至9月9日,杨海鸿单独或伙同黄晋河通过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并雇用吴彩云在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租住房等地,通过拨打上述公民个人信息中的手机号码,谎称可以向对方发放残疾人补贴、教育补贴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将钱款转入指定的账户。案件2015年9月9日被查获,杨海鸿、吴彩云共骗取人民币70000元,其中被告人黄晋河自2015年8月12日以来参与骗取17700元。

上述三人分别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印尼租别墅行骗462万元

2011年8月至9月间,吉秀燕、李开琴、欧阳秀真、夏凤仪、夏秋怡、赖炳同、赖庆汉、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杨剑、张西、张叶伙同赖伟城(已判刑)先后出境前往印度尼西亚,于2011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期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一别墅内,分别作为一线、二线、三线人员,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采用向中国居民拨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48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62万余元。其中被告人陈冬冬、赖韩韩、庄敬意、林智强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5万余元,被告人杨剑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14人于2011年9月26日被抓获。

台湾幕后黑手在老挝搞诈骗

2011年8月底,戴春波、王瑞讯、周娟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后被安排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彭巴报村的24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三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戴春波等实施诈骗行为的方式为:一名台湾男子每天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各地发送语音包,内容是对方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法院传唤,需要查询详情的就会给转接人工查询,戴春波等三人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按照话术内容告诉对方恶意透支信用卡未还钱涉嫌刑事犯罪,若对方予以否认,便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给二线人员,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诈骗,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等三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2011年8月底至9月初,黄辉云等29人相继受上述同一雇主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西沙达腊县撒潘通村19组的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黄辉云等29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诈骗团伙成员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话术要求,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虚构被害人的信用卡因购物等被恶意透支的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同年9月16日,该团伙从被害人马某某处成功骗取人民币41万元。经马某某报案,同年9月26日,黄辉云等29人在该别墅内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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