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文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
2016-10-02 11:04:53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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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在“加快”上下功夫、见实效—— 必须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必须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 必须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必须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四、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这些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和完善”。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包容性。通过充分协商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经过不懈努力,到2010年底,一个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要切实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强调,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积极稳妥,特别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 从扎实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到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从全方位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到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从公开听证、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到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2002年至2012年的10年里,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支撑的文化是立不起来的,没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的民族是强不起来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途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精神力量,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基本道德规范,即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定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力的道德规范,为中华民族的价值追寻树起一座指路丰碑。 2011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并就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动员令,强调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指导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胡锦涛同志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内涵,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必须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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