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13家企业违法占地案 2013年5月至8月,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内13家企业,未经用地批准,违法占地547.49亩(耕地80.06亩)建设办公楼、专家公寓、科研中心、温泉酒店、餐厅等。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中牟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拆除、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1340.62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中牟县财政局,拆除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申请中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河南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中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张书勤行政警告处分,中牟县农委主任、党组书记、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樊守峰行政记过处分,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援朝行政记大过处分,原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总工程师、现中牟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段军领行政记大过处分,原中牟县规划局副局长、现中牟县城乡规划局正科级干部李仙枝行政记过处分,原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副科级干部郭光明行政记过处分。中牟县政府向郑州市政府书面检查。 六、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经济开发区违法征地案 2014年2月,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经济局与深溪镇永安村委会、深溪镇政府签订征地协议,违法征收深溪镇永安村集体土地545.6亩,为汉丰公司建厂房、亿众公司建厂房及红花岗经济开发区建道路提供土地151.8亩。 2014年5月,遵义市红花岗经济开发区南关镇政府与金华村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违法征收金华村集体土地255.6亩。2015年1月,湘江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动工建设标准化厂房,占地250.19亩(耕地186.35亩)。 对上述违法征地行为,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已作出决定,征地协议无效,责令汉丰公司、亿众公司、红花岗区工业经济局、湘江公司退还占用的土地。 贵州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信勇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南关镇政府镇长赵芝文、深溪镇政府镇长杨显忠行政警告处分。对红花岗区工业经济局局长於飞进行了约谈,对红花岗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朱轶星进行了提醒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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