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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8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6-09-30 21:56:35  来源:国土资源部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2014年、2015年,国土资源部先后挂牌督办了8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目前,相关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现通报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6月,石家庄市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超出批准面积,违法占用长安区西兆通村和东兆通村土地529.66亩(耕地445.03亩)建设国际贸易城项目。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长安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649.79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对其他未履行的行政处罚事项,长安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申请长安区法院强制执行,长安区法院已受理。该公司因涉嫌构成破坏农用地罪,长安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将该案移送长安区公安分局,长安区公安分局已立案。

河北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对时任项目建设总牵头人长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袁捷才诫勉谈话,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事宜的长安区西兆通镇原党委书记、现长安区民政局局长苏电平行政警告处分,西兆通村党支部书记张风新、东兆通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国、时任西兆通镇城管中队长刘东党内警告处分。

二、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昌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5年4月,五寨县昌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五寨县前所乡南坪村土地491.76亩(耕地431.48亩)建设仓储油库项目,其中363.74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五寨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302.68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190.76亩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给县财政部门,拆除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昌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涉嫌构成破坏农用地罪,五寨县公安局已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张爱明刑事拘留。

山西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前所乡南坪村包村副科级干部段锦明党内警告处分,南坪村党支部书记李友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坪村村委会主任李俊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对忻州市政府、五寨县政府和五寨县县长张宇光、副县长杨润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贾兴华进行警示约谈;五寨县政府、五寨县副县长杨润平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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