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一餐馆老板用罂粟壳熬汤售卖 获刑八个月

2016-09-29 17:27:54 王艳龙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昆明9月29日电 (王艳龙)云南砚山县一餐馆老板听说罂粟壳能提升汤的香味和鲜味,便买来罂粟壳熬汤向大众销售。记者29日从砚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这名小老板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被告人王某在砚山县城经营小吃店,向顾客出售米线、卷粉、面条等早点食品。2016年2月,其听人说在制作汤料时加入罂粟壳一同熬制,能提升汤的香味和鲜味。为吸引顾客,王某花了60元钱购得罂粟壳500克,并自2月24日起,先后三次往熬制的牛肉骨头汤中加入罂粟壳制作早点向大众销售。

3月17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王某的小吃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加工的食品中含有有害物质,便现场提取了制作好的牛肉骨头汤送检。检测结果显示,王某熬制的牛肉骨头汤中含有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等有毒害成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律,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列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9月28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表示认罪。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王某从事饮食、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活动一年六个月。王某表示认罪,不上诉。(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