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新办负责人:人权行动计划突出问题导向

2016-09-29 11:35: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29日在北京发布。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本期行动计划总结了前两期的实施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行动计划将精准扶贫、财产权利、户籍制度改革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行动计划。例如,“财产权利”专节提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其中涉及推进民法典的编纂,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其配套法规立法工作,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界定企业财产权归属,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及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此外,行动计划对接“十三五”规划,实现实施周期同步。将规划中的重点民生措施同特定领域、特定区域、特定群体的权利相结合,提高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将社会发展趋势与网络人权等新兴人权问题相结合,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护;将规划中的指标与人权保障的具体目标相结合,加大约束性指标的应用。

行动计划还突出平等保障,共享发展成果。着力缩小在权利享有方面实际存在的差别,特别注意向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突出强调消除性别歧视,强调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特定群体的权利。在基本生活水准权利保障方面实施精准脱贫战略,促进共享发展成果。

这位负责人强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落实需要多方协作。要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还要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