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罪犯因琐事辱骂并打死姑姑 已被执行死刑

2016-09-28 07:04:29 郑羽佳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42岁的无业人员王爱军,因琐事对姑姑不满将其杀害。昨天,市二中院将王爱军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王爱军因故对其姑姑王某产生不满,于2013年1月30日10时许,在本市丰台其姑姑家中,辱骂姑姑并对她头面、胸腹等部位多次实施击打,导致姑姑死亡。

据了解,王爱军1996年8月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减刑后于2013年1月刑满释放。此外,王爱军还于2013年1月,分别对丁某、王某、李某进行殴打,致一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爱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又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而且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对其所犯二罪均应依法惩处。

此外,王爱军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天,因持枪故意杀人导致4人死亡、一人轻伤的朴云峰,也被执行死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