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诉妻子将房产卖给小舅子 提交虚假证据被罚

2016-09-27 07:20:23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男子诉妻子未经同意将房产卖给小舅子 为立案花200元提交虚假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刘某得知妻子将一套婚内的房产出售给小舅子一家。在找妻子索要购房合同未果的情况下,刘某找人伪造了一份“购房合同”,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事情败露。刘某因伪造民事诉讼证据,被法院处以1万元的罚款。

起诉 妻子卖婚内房给小舅子

刘某诉称,1998年他和程女士登记结婚,2004年5月,夫妻俩出资10万元购买了昌平区一套55平方米的房屋,登记在程女士名下。2013年12月,程女士在明知道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与其亲弟弟程先生串通一气,私下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于2014年1月2日将该套房屋过户到了程先生名下。刘某称自己在房屋过户后一周才得知此事,当时便要求妻子和小舅子自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姐弟俩虽然口头答应,但却未见实际行动。

刘某认为,妻子和小舅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财产权利,因此向昌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妻子和小舅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二人返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刘某前往法院立案时,提交了一份当时妻子和小舅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证据。

伪造 庭审证据竟是假合同

庭审期间,面对丈夫提交的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程女士一头雾水。程女士告诉法官,涉诉的房屋确实已经不在她名下,但并非过户给了弟弟,而是给了弟妹,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并非丈夫提交的这份,而是另有一份。“他提交的这份合同,我没签过,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弄来这么个东西。”程女士说。

随后,程女士向法官提交了自己保存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比对,法官发现这两份合同在格式、买受人和房屋价款上均有出入。

程女士提交的合同中买受人是弟妹秦女士,成交价是42万元。而刘某提供给法院作为证据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是程先生,购房款则仅有10万元。

败露 提交虚假证据被罚款

法官遂对刘某产生质疑。“你立案时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作为证据提交?”“为什么不作为证据提交?”“你是怎么得到的这份合同?”“为什么合同上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印章?”……面对法官的一连串追问,刘某终于承认,自己立案时提交的所谓《房屋买卖合同》是他花了200块钱找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做的。“我没有办法查到房屋的登记情况,所以才造了个假合同想让案子先立了再说。”刘某说。法官当庭便对刘某的这一行为进行训诫,并告知刘某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合议,认为本案中的原告刘某存在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应当予以处罚。法院遂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刘某处以10000元罚款。9月23日,刘某前往法院领取了处罚决定书,当庭表示服从处罚。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