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1·05”放火案二审开庭审理 本报银川9月22日电 记者申东 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银川“1·05”马永平放火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7月3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马永平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永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庭审中,法庭重点围绕马永平的上诉理由、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调查。检察机关发表了出庭意见,上诉人马永平的两位辩护律师充分发表了质证和辩护意见,马永平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自我辩护。 本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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