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置业为何被查封?公司控制人抽逃资金6700万引纠纷 据了解,寿光法院的工作人员是要去曹县查封金砖置业有限公司的账户,却遭到拒绝。那么,为何这家公司的账户会被查封? 根据曹县政法委提供的材料显示:经查,此次事件系由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股东、曹县磐石新城项目开发商付乐亮与寿光方面的民间借贷纠纷引起。受房地产遇冷大环境影响,2015年2月,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内部发生纠纷,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秀安抽逃项目资金6700万元。但根据曹县政法委提供的消息,对于郭秀安抽逃的这笔款项,曹县公安局并未立案,曹县警方对此解释是,这6700万资金是经其它股东同意的,所以构不成刑事犯罪。 郭秀安带走6700万元后,金砖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付乐亮,而付乐亮在寿光市及曹县等地欠账数额巨大,产生了大量经济纠纷,仅在寿光市就产生了60余起经济纠纷案件,先后因20余起案件查封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及房产。致使2015年6月,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曹县磐石新城项目全面停工,项目工程建设和相关手续办理陷入停滞,回迁户安置房、业主购买的房屋交付等问题凸显。 为稳定局面、化解矛盾,2015年7月,曹县成立专门工作组,全面协调处理项目问题,曹县政协副主席韩宝亮任指挥部主任。然而,对于付乐亮大量借款的去向,曹县政法委和警方都表示暂不知情。 控制人私刻公章借贷6000万 金砖置业被判连带赔偿 据曹县政法委介绍,2016年9月8日的这起事件是由付乐亮与众多债权人经济纠纷案件中的一件所引起。2013年,付乐亮在寿光以个人名义,分别向执行申请人李风华等人借贷6000万元,以作为他用。但对于这笔贷款,金砖置业的工作人员称,付乐亮是自制假公章以公司做担保的,公司并不知情。 2015年6月,李风华等人因付乐亮无力归还上述借款,向寿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砖置业也作为连带赔偿责任方成为被告。 2015年7月,寿光市人民法院缺席宣判: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5年12月31日,付乐亮被曹县公安局以伪造公章立案并被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此期间,李风华等人申请寿光法院强制执行,对金砖置业的相关账户予以封存。 2016年5月16日,曹县人民政府对寿光市人民政府发函,委派曹县政协副主席韩宝亮带队一行救人赶赴寿光市洽谈解决有关事宜。双方当面达成了暂缓查封的共识。对于连带赔偿责任,金砖置业不服,于2016年7月20日向寿光市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 2016年9月8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再次准备查封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的监管账户,而就在办理的过程中,事件发生。 最新进展:曹县政协副主席韩保亮被停职接受调查 9月19日,曹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该事件最新进展,事件发生后,市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目前,该案件已经转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现已控制犯罪嫌疑人4人。 9月20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曹县政协副主席韩保亮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曹县公安机关已对涉事5人进行刑事拘留。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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