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厨房自制食品监管宜疏不宜堵 对话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孙娟娟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 朱 毅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余晨扬 记者:我们发现,手工月饼都将“无添加、货真价实”作为月饼的最大卖点。然而,河北省消协的提示信息显示,这些月饼最大的问题就是包装上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以及食品标签,属于典型的“五无”问题食品。 孙娟娟:就朋友圈的“五无”自制手工月饼而言,其本质是家庭厨房在互联网助推下的新兴餐饮模式。因为月饼消费的时节性,继而又将家庭厨房外卖的安全监管推至风口浪尖。综合来说,其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其制作过程的不透明和监管缺失所致。由于生产的隐蔽性,消费者无法获知原材料的来源、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而且,食用时的信息缺失也可能架空营养标识在消费者知情选择时实现均衡饮食、防止营养过剩的参考意义。 不过,在缺失监管的情况下,无论是食品安全还是知情选择,都无法得到保障。例如,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线上交易会使得消费交易缺乏必要的票据证明而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另外,受害消费者自己可能也不清楚涉案厨房的所在地而无法进行有效的举报、投诉,而且,由于缺失许可环节的信息采集,监管部门无法及时追溯问题源头。 记者:现在消费者存在一种理念,认为企业生产的产品会添加防腐剂,都是不可信的,而家庭厨房制作的私家月饼都是好的。 孙娟娟:比对家庭厨房的自制食品和食品企业的工业生产,前者受欢迎表明了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不再是唯一的选择参考。在互联网消费模式中,个性化、差异化、便捷度乃至“家”的概念、传统手工都能成为吸引消费者的卖点。对此,食品企业的工业化生产也需要与时俱进创新产品,而不是一味地打价格战。 对企业生产信心的缺失,正是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内倡导和推进信用管理体系的初衷,即通过失信行为的公开和惩戒以及守信行为的奖励来重塑食品企业的自律以及公众对于食品企业的信任。 记者:“个人加工”食品在微信朋友圈火爆几年了,如何管理朋友圈里的私人加工? 朱毅:个人加工私房糕点等还是灰色地带,堵不如疏,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家庭自制食品的标准,备案管理。 孙娟娟:对于包括月饼在内的家庭厨房自制食品的监管,面临着互联网食品销售和小规模生产经营两个监管难点。 对于前者,尽管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负有食品安全义务,但是,利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而不是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并在线下交易的家庭自制食品依旧是监管的盲点。因此,此类餐饮模式的监管重点还在线下的源头治理。在这方面,虽然目前法律对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食品安全法给这一新兴餐饮模式留下了规制空间。 目前,针对小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办法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在列举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基础上,“等”字的增加使得一些新兴小型业态也将被纳入许可的范围。上述的灵活性规定可用于家庭厨房宜疏不宜堵的监管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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