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揭秘北京高校“床东”:一年收租近宿舍费十倍

2016-09-13 16:06:48 魏婧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挑选“床客”

至少得准备考研,上班族不受青睐

租住学校宿舍的好处不言而喻,大量需求也催生了相关“商机”。搜索高校论坛、赶集网、58同城等网站,“琳琅满目”的宿舍床位出租信息,涵盖了北京不少知名高校。

目前北京高校宿舍费约在每年700元至1600元之间,根据宿舍条件,一个床位的月租金在每月五百至千元出头,一年下来便是六千到上万元,近宿舍费的十倍。对在校居住需求不高的学生而言,暗自“倒腾”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不过,在租客的选择上,学生“床东”还是颇为谨慎。记者联络了两位女生,一位要求必须是“本校毕业的学姐,室友比较容易接受。”另一位要求有认识的中间人介绍,“这样你的个人情况才会有保证。”

相比而言,男生“床东”则稍显宽松。但至少要求“床客”得是准备考研的人,“上班族”不受青睐。记者以帮准备来京考研的弟弟找床位为由,联络一位在58同城上发帖,出租中国政法大学男生宿舍床位的孟同学。对方称家在北京南城,现在课少,就不住宿舍了。

孟同学介绍,他的宿舍是4人间,走廊有公共厕所和浴室,开价每月700元,并称自己不想折腾,要是租客能长住,可以一直住到明年6月自己毕业,这样每个月给600元就行。“住学校里挺适合考研的,平时问问哪个教室上什么课,可以去蹭课。自习室能随便用,环境特别好。”孟同学列举着种种“独家优势”,还颇为体贴地表示,“住一个月给一个月的钱,你心里也踏实。”

至于是否会被宿管发现,孟同学称“查得不严,但你得低调,不惹麻烦人家就不会来找你。”为了让其他舍友接受,还需要通过身份证、本科学位证等审核“床客”身份。“可别是工作的人啊。”他反复强调,“打工什么的就还是别住里面,人家十点多就睡觉,你一两点才回来,时间长了肯定不行,同学举报对我也有影响。要是按时起按时睡,踏踏实实学习,大家都能理解。”

舍友意见

“对同屋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

“减轻经济压力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闲置资源。”学生“床东”大多秉持类似观点,认为出租自己的床位,于己有利更与人方便。然而,共处一室的其他舍友恐怕就没那么乐观了。

“我之前有个舍友,把床租出去立刻就被宿管发现并约谈了,还给予了警告。”提起上学期舍友私自出租床位,北京三环某高校学生小邱愤愤斥之“活该!”

小邱介绍,自己所在的女生宿舍每年费用750元。“条件不太好,屋子小,没阳台,空调就更别想了。楼里没有开水,卫生间公共的,也没有洗澡设施。”一个舍友嫌条件差,在外面以每月2800元的价格租了个单间,并将自己的床位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出租。“壕啊,有钱,任性!”小邱感叹,顿了顿,她又忍不住吐槽,“可这么有钱,为啥还要出租床位?”

小邱回忆,上学期某天,舍友突然说床位要“借”给一个熟人,但也没具体说对方叫什么,是做什么的。当时宿舍只有小邱和另外一个同学,“她说没意见,我只好说大家没意见我也没意见。”小邱坦言,自己其实是不开心的。在她看来,寝室也算小的公共场所,私自转租转借床铺,将宿舍钥匙交付他人,是对舍友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威胁。但碍于同学关系,又不便明说不同意。

正在纠结之时,没想到宿管及时“出手”了。“因为那个人长得跟我们差别太大,而且半夜十点多搬行李,好几个大包裹,还带了另一个陌生人一起。宿管对我们都面熟,就询问她,结果她支支吾吾的。又看了她的证件,核对寝室入住照片,发现没有这个人。”宿管问其他同学这个人叫什么,大家都答不上来,“我们真的不知道啊,她就这样被发现了。”

陌生人最终没能入住,小邱暗暗松了口气。后来舍友被学校警告,主动退了寝,也就没再交宿舍费。更令小邱惊喜的是,学校居然“主动出击”,升级了宿舍安保措施。“现在进宿舍楼都得像过地铁闸门似的,一人一卡一杆,以后再有人出租床位会很难。”

正说

学生转租行为不合法

目前,不少高校对外人入住学生宿舍均有相关处置意见。例如北京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七条,“未经批准,入住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床位;不得占用空置床位;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床位。”

然而,也有声音对此表示不解。网友“紫辰Jack”质疑,“如果其他室友同意,这个东西凭什么违规?交了租金我就有其使用权,室友都不反对,你学校凭什么反对?”若学校没有类似严格规定,舍友也没有意见,学生就有权转租自己“已经交过租金”的床位了吗?

“学生住在学校提供的宿舍,所交费用是有着相应优惠或者说福利的。交纳了住宿费,与学校之间也并不构成租赁关系。”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焦景收表示,与社会上租了房子再转租出去不同,学生的转租行为并不合法。“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学校,如果学校要主张这部分权利,随时可以把非本宿舍学生清退出去。”

主笔:魏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