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落马贪官受贿退赃看风向 风头过后要回“好处费”

2016-09-13 08:27:53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分享到:

翻开李杰的履历,他先后担任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美兰区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等要职。“在其位,谋其政”,而他想的最多的不是如何谋政,却是如何通过工程项目、旅游专线管理、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式谋取财物,受贿总额900余万元。特别是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捞钱。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变成商品。无论谁从事了权力与金钱的交易,结果都注定会失败。

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副厅级)受贿一案,是海南省检察院“6·3”专案中的核心案件,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中共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单位及陈利等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00万元,及鉴定日时价值1.9万余元的黄金2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今年8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李杰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官商相投

董事长破财为工程

李杰从一个副厅级官员堕落成罪犯,并非是在副市长位子上失足的。与一些级别较高、受贿额较大的落马官员相似,李杰也是“栽”倒在工程项目上。他插手工程项目,收取大笔的好处费。

早在2007年6月的一天,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生福约时任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的李杰,到海口市国商海航商务酒店(以下简称国商酒店)一楼咖啡厅喝茶。

席间,劳生福直截了当地说:“李区长,我听说美兰区有个职工住房项目,看能不能给我做?”

“是有个新苑住宅小区项目,可以考虑给你,不过……”李杰欲言又止。

“请李区长放心,您的关照费按工程款总额2%给。”劳生福马上会意道。

这次会面后的当天下午,劳生福打电话约李杰在海口市国商酒店的停车场见面,把一个装有20万美元的纸袋子放在李杰车的后排座位上。

几天后,劳生福得到了美兰新苑住宅小区项目的承建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7月,劳生福给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已被判刑)送钱事发被调查,因积极配合,没有被处理。如惊弓之鸟的劳生福心里害怕行贿被抓,很快找到李杰告诉他行贿王某被调查之事,并以此为理由,请求李杰退还20万美元,同时承诺以后再想办法补偿。

担心出事的李杰,分两次给劳生福退了20万美元。

时间没过多久,劳生福补偿李杰的机会来了。

2011年6月初的一天,劳生福再次约李杰到国商酒店喝茶,此时,李杰已升任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

“李书记,能否把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水滨花园项目)给我的朋友唐胜茂做?”劳生福试探性地问道。

“现在项目管理比较规范,你们按照程序参加公开招投标,可以去找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报名投标,我让他关照一下。”李杰说。

一看李杰有意帮忙,劳生福马上说:“水滨花园项目的好处费,按照上次新苑项目的幅度,这次两笔一起给。”

“这个风险太大,我不能直接拿你的好处费,你可以去找陈利合作水滨花园项目。”李杰说,“给我的好处费以工程管理费的方式通过陈利给我。”

2011年11月,唐胜茂在李杰的帮助下取得了水滨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承建权。2011年5月至2013年初,劳生福安排人帮助唐胜茂通过签订一个虚假的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的方式,给李杰好处费407万元。

2009年的一天,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了解到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工作准备招投标,于是找到李杰,表示想揽下这个项目。李杰指点邵兴华去找项目的代建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某,并表示他会交代杨某配合工程招投标的运作。有了李杰的帮忙,美兰区廉租房的项目果然没有旁落他人。这次李杰也没有白忙活,事后,邵兴华送给他好处费230万元。

“在李杰的帮助下我顺利承揽了美兰区廉租房项目,李杰先后向我提出要30万元和200万元,我为了感谢他就送给他了。”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邵兴华如是交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