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上网带来了什么:倒逼法官提升案件质量
2016-08-31 07:53:04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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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拉开了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序幕。 “把所有裁判文书在网上全文公开,这在世界范围看,也是独一家。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成为国内外研究中国司法的重要数据库。”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说。 便于公众通过判例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 50多岁的黄先生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打官司,便在没有聘请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近日,因银行卡被盗刷了80余万元,黄先生与银行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打起了官司。承办法官询问,此案专业程度高,是否确定不聘请律师?黄先生说:“我在网上找到了上海二中院曾经作出的一份判决,其中的案情与自己的相差无几,涉及的法律问题在判决书中一目了然,不用请律师了。” 在后续审理中,黄先生有条不紊地对银行的主张进行回应,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据介绍,截至2016年初,上海二中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99.22%,明确了人们日常行为的界限、纠纷处理的标准,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从业多年的丁律师说:“近几年碰到棘手的案子,我第一反应就是上裁判文书网查询同类案件的判决,为自己代理的案件找到依据与突破口,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在代理林女士的案件时,丁律师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各地法院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经过认真分析对比,认为胜诉可能性很大,并明确了代理的思路,最终胜诉。“刚开始,并不抱太大希望,看到法院的同类判决,才增加了信心,赢得了官司。”林女士说。 “裁判文书逐步公开,体现出司法理念的不断更新和司法者的自信。公开所带来的社会价值已远超预期,它可以让每一个当事人合理做出预期,明白自己做什么合法,怎么做可以充分维权。”丁律师说。 “司法裁判是社会成员规范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最好教材。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并提供便捷高效的检索和查阅系统,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具体而明确的行为导引,便于公众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判例来识别和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帮助其形成较为科学的行为预期,并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说,司法公开的力度越大,社会成员对自己行为进行预期和判断的成本就越低,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就会不断提高。 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与司法能力的提高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并不容易,刚开始,一些法官或多或少产生了抵触情绪。2014年1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的统一要求,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立即在法院内部引发争议,一些法官表达不解,甚至消极对待。 “裁判文书一旦上网,就暴露在全国上亿网民面前,万一发现有小瑕疵或错别字,被炒作放大,我这以后还怎么干工作啊!”在一次干警座谈会上,刚任命为法官的小丽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 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法官老王也有些不理解:“本来案件就已经多到忙不过来,现在倒好,还要上传文书,这不是做无用功嘛!” 然而,随着这项工作的不断推进,人们逐渐发现,裁判文书公开不仅改变了法官的工作观念和工作方法,而且为办案提供了参照系,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与司法能力的提高。 一名从事了30多年审判工作的法官曾记下他从一些法院收集到的案件判决要点,记了大大小小10个笔记本。“过去,这些资料经常被年轻法官借去复印,当做教材用,现在只能当‘文物’咯。”这位法官说,如今,轻轻点击鼠标,全国法院的案件判决都能找到,不仅更全而且更准确,判案前看一看,作为参考,可以帮助法官掌握统一尺度。 罗仙永是一名仲裁员,上网查阅裁判文书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适用变化很快,持续关注上网的裁判文书,让我受益匪浅。”罗仙永说,通过对裁判文书说理的不断研究、对同类案件的归纳总结,他感到自己裁决案件、拟写文书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以往有些当事人断章取义在网络上发帖,宣泄不满,不明真相的网友随意跟帖,严重影响司法公信。现在因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了,一些网民通读文书、明辨是非后,反过来又质疑别有用心者上网炒作的目的,使网络环境得到了净化。”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勇说。 贺小荣认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可以从制度和技术上抵御外来干预。“秘密是正义最大的敌人,司法公开是有效抵御外部干预的最佳盾牌。只要真正做到生效裁判文书的全面公开,一切非法的干预就无立足藏身之地。”贺小荣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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