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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曝政府破坏文物案 开国上将旧居被强拆

2016-08-31 07:01:39 张然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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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 张然)近年,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多发。日前,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范围部署启动了为期3年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严防严查严办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昨天,国家文物局第一批督办案件曝光。4起案件均为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被损毁、拆除案,对文物的破坏令人触目惊心。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他指出,这4起法人违法案件,文物损失严重,后果触目惊心,涉嫌刑事犯罪,群众难以接受,国家文物局均已致函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议,或责成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向省政府报告,由上级人民政府提级查办,目前均处于调查处理过程中。

刘铭威指出,对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的7类重点案件,4案涉及了破坏损毁文物本体、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开发建设导致文物消失、革命文物等5种案件类型;对照需要完善的文物行政执法4项制度,暴露出个别地方在执法巡查、案件报告制度上存在疏漏。“希望本次通气会,能够成为各地启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冲锋号。”刘铭威说,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担负起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历史文化遗产心存敬畏,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同时发现法人违法破坏文物,公众可拨打“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

【案例】1

地点:湖北国共合作谈判旧址

镇政府拆文物原址违法盖钢混楼

湖北省“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是1988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国共合作谈判旧址等37处文物建筑组成。其中,国共合作谈判旧址位于七里坪镇红四路,砖木结构,面阔3间,深1进,单檐硬山顶,布瓦铺盖,面积75平方米,产权及管理归属红安县七里坪镇政府。

日前,国家文物局接群众举报,“红安七里坪革命旧址”中的“国共合作谈判旧址”遭违法拆除。经查,今年6月,连续降雨导致“国共合作谈判旧址”建筑本体受损,部分屋面坍塌,经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镇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于6月23日将旧址全部拆除,仅保留部分建筑构件,7月初在旧址原址违法新建“七里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建筑为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已基本完工。

刘铭威指出,七里坪镇政府拆毁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建筑本体,原址违法新建其他建筑,损失巨大,是一起严重的政府法人违法案件,涉嫌触犯刑法,性质恶劣。国家文物局致函湖北省人民政府,建议由黄冈市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对受损文物建筑善后事宜提出工作方案,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案例】2

地点:河南清末商业民居建筑群

县政府旧城改造拆毁文物盖新房

河南省商城县南关是一条商业老街,长约280余米,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清末商铺和民居建筑群,主要为青砖灰瓦硬山砖木结构,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南街民居”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河南省文物局报国家文物局,南街民居在商城县南关旧城改造工程中遭整体拆除。经国家文物局督察组查实,2012年6月,商城县政府启动南关旧城改造工程,由县长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编制《商城县南关街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由河南省文物局批复,明确了南街民居保护措施。但改造过程中未实施该方案,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整体拆除了南街民居文物建筑,用现代建筑材料取代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建成了钢筋水泥结构“仿古商业街”。

刘铭威指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街民居遭整体拆除损毁,是一起典型的“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涉嫌刑事犯罪。在商城县南关旧城改造工程中,属地政府漠视文物保护,导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损毁,造成了严重后果。河南省文物局已报告省政府,国家文物局督察组建议由信阳市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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