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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拔干部存疑未排除前禁任用

2016-08-30 07:58:40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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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干部,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意见》指出,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干部“带病提拔”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

《意见》要求,要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程序

履责拟提拔人须党委纪委书记签字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

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要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观察平时多了解干部表现群众口碑

《意见》指出,要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

研判现任党政正职要重点分析判断

《意见》要求,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会诊辨析、筛查甄别,作出判断。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

考察一时存疑干部要及时作出结论

《意见》提出,考察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增强灵活性、提高有效性,针对不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力争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准确。根据考察对象履历、家庭关系、社会背景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找知情人谈话。适当拉开考察与会议讨论的时间间隔,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解读

“带病提拔”时有发生已成中央今年工作要点

昨天,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带病”干部存量减少、增量得到遏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制定《意见》确定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也将此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

该负责人指出,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陆续进行,制定这一基本性的文件,十分及时和必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与《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能上能下等规定配套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干部“带病”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从一定意义上讲,平时了解、分析研判强调的是把功夫下在平时,而动议审查、任前把关强调的是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后全程把关,这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无疑是非常关键的。

昨天,新华社也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改革攻坚进入关键期,选出一批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尤为重要。梳理近年来一些“落马”官员的轨迹以及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不难发现,“带病提拔”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

文章称,干部的选拔任用,有着严格的规范与要求。“带病提拔”时有出现,关键在于把关不严,对相关规定的执行“打了折扣”。防止“带病提拔”,需要严格落实《意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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