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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8-28 15:13:1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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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情况多发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了《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部党组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月以来,组织开展了面向部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排查出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三是加强突出问题整改。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处理,体现了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向部系统各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于每年6月、12月中旬定期上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各单位均已按照要求报送了今年上半年情况,为后续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2.关于存在公款旅游、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等问题。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精准管理,4月正式上线部机关财务内控平台,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严控“三公经费”。印发了《关于推进全面成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成本管控和厉行节约。二是组织对部系统2013-2016年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问题的自查自纠。同时,在已经开展的部门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三是重点查处了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公款旅游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3.关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等问题。一是对巡视反馈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二是按照中央有关办公用房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部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情况调查,要求所属单位定期上报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基本完成,部机关完成了对司局级干部办公室的整改,部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大力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印发了关于推进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通知,相关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编制工作,封存停驶超标车辆。

(五)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突出问题

1.关于干部交流和选拔任用存在“板块思维”“门户之见”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新制定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办法》和《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办法》,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统筹干部选拔任用。二是着力破除“板块思维”“门户之见”。研究干部配备方案时,着眼事业发展和干部培养长远需要考虑人选,打破“板块”界限。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部属高校任期制规定,深入开展机关司局之间、机关与部属单位之间、各类型部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

2.关于部分领导职位配备不及时,个别领导职位空缺时间较长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内设机构和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统筹谋划,及时调整补充不健全的领导班子,完善班子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上半年已充实调整30人。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统筹考虑干部配备,研究提出了司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建议,陆续完成调配工作。

3.关于部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监督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部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各部属单位修订完善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制度。依托部内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已启动对2016年度被巡视单位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对各级组工干部的培训指导。7月下旬,举办了部属单位人事处长(组织部长)培训班,着力提高各级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对相关单位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党组违规提拔干部、调任人员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组织检查组对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4.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及消化进展比较缓慢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提拔干部“4个必须”要求,切实把好任前监督关,坚持做到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举报事项“凡提必查”。完成了考察对象任前审核相关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切实抓好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严肃处理存在漏报、瞒报现象的干部。三是严格对照“三定”规定,加快推进超配干部消化工作。现已基本完成超配局级干部的调整消化,超配处级领导干部的单位也均于6月底前上报了整改方案,抓紧开展调整消化。

5.关于人事部门有时越权办事,动议和确定考察对象环节,不注意听取选拔职位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组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组工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提名动议阶段,解决过去“先入为主”做法,就空缺岗位充分听取分管领导及各方面意见,做好沟通酝酿和意见征求。涉及提拔党务纪检干部的,人事部门会同机关党委纪检部门共同开展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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