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8-28 15:14:1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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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执纪问责没有“严”字当头,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未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没有起到警示作用问题。 一是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及时通报曝光。严肃查处了有关事业单位违规合作举办培训班问题,给予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追缴全部违纪款,责令责任单位党委进行深刻检查。及时下发文件将该案例向各司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 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民政部直属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明确了通报曝光的对象、内容、范围、程序和实施主体,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实现了案件查处曝光的制度化。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20日,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等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同时,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培训重要内容纳入纪检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民政部关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紧密结合部直属机关实际,进一步细化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题、程序和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问则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3.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有差距,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精神要求,自觉深化“三转”。驻部纪检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学习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培训班有关精神;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驻部纪检组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全员深入讨论驻部纪检组“干什么”“怎么干”“各处室职责如何定位”等5个问题,切实强化“四种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要求上来。 二是进一步明确驻部纪检组职责定位,对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进行调整。根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和中央纪委要求,厘清驻部纪检组工作职责,回归党章,回归原教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对局级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对3个内设处室职责和人员进行调整,办公室在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负责承办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工作,一室负责对民政部的监督执纪问责,二室负责对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的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各尽其责,每个室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围绕驻部纪检组“如何下管一级,掌握处级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研讨并明确下一步要做好的十项工作。纪检组长带队到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逐一走访座谈,了解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听取对驻部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副处级以上干部遵规守纪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不敢”“知止”氛围。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做好党员干部选任、评优过程中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建立司局级干部廉政档案。推动部党组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调研。建议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向部党组提出《关于做好民政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建议》,在驻部纪检组互联网网页设置“警钟长鸣”专栏,刊登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是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学习借鉴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及其他派驻纪检组有关经验,修订完善驻部纪检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信访受理、线索管理、纪律审查等工作。规范会议决策制度,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纪检组长围绕“谈话的有关问题”为纪检组全体干部和民政部等3家综合监督单位直属机关纪委全体干部授课。加强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为大家讲党课,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加强对部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其深化“三转”,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4.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专题调研。5月27日至7月1日,组织开展了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专题调研。部党组专门研究审定调研工作方案,李立国部长对调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各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窦玉沛副部长、贾育林组长进行部署动员;期间,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贾育林组长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司局、直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在各司局、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调研组对10个司局(直属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逐一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经梳理分析,形成了调研报告,指出了目前直属机关在“四风”方面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五个方面的原因,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八条意见建议。调研结束后,部党组专门听取了调研情况汇报,审议了调研报告,并明确下一步要把八条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形成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八条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二是对巡视指出存在突出问题的3家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整治。针对有的单位违规列支过节费问题,分管部领导召集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在已对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诫勉谈话、追缴钱款、通报批评基础上,深入剖析、查找漏洞,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严禁违规发放工资外的各类津贴补贴”等规定,扎紧制度笼子。针对有的单位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分管部领导召集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在已对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诫勉谈话、追缴钱款、通报批评基础上,深入剖析、查明原因,制定了《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工作人员工资分配方式,从源头堵塞漏洞。针对有的单位领导干部违规报销费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到大学出差领取特岗津贴问题,机关纪委对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管部领导召集责任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召开了线索核查督办会,提出全面清退、严肃处理、深刻检查等3点要求。目前,共退赔各类相关费用9933元;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6人,党委通报批评7人,行政通报批评5人,对1名部室主任、1名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制定了8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文件,健全了财务制度和审批程序,完善了内控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将针对巡视指出的“20名现职干部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中领取薪酬;2014年清理整顿后,5名退休干部仍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中领取除‘必要工作经费’外的薪酬”问题,在前期部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照名单逐一核对,逐一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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