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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慰安妇拒领日本“治愈金” 要求日承担法律责任

2016-08-27 12:45:42 胡若愚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霖 王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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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交部25日说,将向在世原“慰安妇”和已故原“慰安妇”家属发放由日本政府出资的总计10亿日元(约合996万美元)“治愈金”。一些在世的原“慰安妇”当天表示拒绝,认为日本政府既没有承担法律责任,也不愿作出正式赔偿。韩国主要的原“慰安妇”支援团体24日重申拒绝“治愈金”。

在世“慰安妇”每人可领1亿韩元

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赵俊赫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两国去年12月28日达成的协议,日本政府向其在韩设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转账这10亿日元后,韩国政府将以现金形式向每名在世原“慰安妇”发放1亿韩元(8.96万美元),向已故原“慰安妇”家属发放2000万韩元(1.8万美元)。

日韩“慰安妇”问题协议达成时,韩国共有46名原“慰安妇”在世,登记后去世的原“慰安妇”199人。截至本月,又有6名老人去世,幸存者只剩40人。

韩联社援引一名外交部官员的话报道,发给每名原“慰安妇”或已故原“慰安妇”遗属的具体金额可能因人而异,考虑个人需求,可以分期发放,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这名官员称,以现金而非其他形式的方式向原“慰安妇”提供援助,并且不限定使用范围,“相当有意义”。赵俊赫说,其余大约20亿韩元(180万美元)将用于帮助所有受害者的项目,包括医疗和看护。

按照韩国外交部的说法,发放现金是为了“恢复‘慰安妇’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治愈她们的伤痛”。

“补偿”还是“赔偿”存分歧

然而,自去年年底达成协议以来,日本一再强调,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没有法律责任,“治愈金”并非“赔偿金”。

首尔一处“慰安妇”受害者“分享之家”的主管安辛权(音译)25日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说,“日本把这些钱视作人道主义援助,而不是法律赔偿”,因此,在这处“分享之家”居住的10名原“慰安妇”不会领取。

安辛权说,韩国政府试图通过给在世原“慰安妇”比过世者更多的钱来“安抚”老奶奶们。

前一天,在日本驻韩大使馆外的“周三集会”上,原“慰安妇”支援团体“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常任代表尹美香重申拒绝日本政府提供的10亿日元。

日本共同社报道,尹美香批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说日本不承认强征“慰安妇”是战争犯罪,既没有官方道歉也没有法律赔偿。“韩国政府为了10亿日元就把我们的诉求给卖了。”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韩国外交部官员承认,就这笔钱到底是“补偿”还是“赔偿”,日韩两国政府存在分歧。但他表示,受现实所限,韩国政府认为现在这种方式对时日无多的原“慰安妇”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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