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顶层设计落地如何不打折扣? 为何体现深化改革决心的网约车暂行办法出台后,赢得网民一致叫好,但地方征求意见版细则却让不少网民大呼“改革精神落地变味”? 受访专家认为,关键是要通过地方细则的制定,使网约车和出租车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在公平竞争中提升效率和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如果地方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实行“错位经营”,并不符合改革精神。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说,在网约车出现之前,出租车行业也存在不和谐因素。一方面“份子钱”令出租车司机不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出租车经营权层层转包或者转让之后,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政府发放新牌照或者收回旧牌照时会引发牌照持有人抵制。因此,限制网约车发展并不意味着就能解决出租车存在的种种问题。 最新出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6年上半年,网络预约出租车用户规模为1.59亿人,网络预约专车类用户规模为1.22亿人。滴滴出行方面提供的数据则显示,目前滴滴平台上包括专车、顺风车等共有1500万注册司机,其中来自去产能行业的司机群体超百万,在这部分司机中,约15%已从企业下岗全职开车,超过80%的司机在平台上兼职开车。 “从滴滴调研情况来看,去产能行业司机选择加入滴滴的动机是为了在本职工作之余挣外快补贴家用。对他们来说,开网约车是一种获得新的就业机会和生活保障的选择。”王欣认为,一旦类似兰州、济南的细则落地实施,一些司机就会失去灵活就业机会,稳定的收入也会受影响。 “要保护出租车从业者利益,确保新旧业态平稳过渡、共同发展,关键要改变传统出租车僵化的管理体制,重新确定企业和司机的权责关系,为出租车一线从业者‘减负’,逐步使出租车的运营监管方式向网约车靠拢。”王军认为,对网约车过度管控,不仅不能解决旧业态的老问题,而且还会束缚新业态的发展,地方政府对此必须慎重考虑。 “市场经济环境下,城市出行要创新,要有差异化服务。但如何实现差异化,这些不是政府能规定的。”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说,城市交通规划要遵循市场规律,什么样的定价最合理,谁能提供出行服务,多少辆车最合适,这些都不宜用行政命令规定,应让各方利益主体在市场中充分博弈,以此达成行业动态平衡。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何文盛说,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对出租车,还是对网约车,都应该放开管制,为其发展“松绑”。地方制定网约车实施细则,应该鼓励公平竞争,平衡各方利益,不应为了“求稳”就限制新业态发展。(执笔记者:杨玉华、刘良恒,参与记者白丽萍、邵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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